[實用新型]烤涮兩用炭火鍋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106953.7 | 申請日: | 2013-03-0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153388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8-28 |
| 發明(設計)人: | 魏樂 | 申請(專利權)人: | 魏樂 |
| 主分類號: | A47J27/00 | 分類號: | A47J27/00;A47J37/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嘉予銘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407 | 代理人: | 彭曉云 |
| 地址: | 101318 北京市順義***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兩用 炭火 | ||
1.一種烤涮兩用炭火鍋,包括鍋體、燃燒室和排煙管道,所述燃燒室上設有鍋體,所述鍋體上設有排煙管道,所述鍋體上還設有拉手,其特征是:所述鍋體內設有隔板(1)和調節閥(2),所述隔板(1)間設有烤盤(3)或涮鍋(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烤涮兩用炭火鍋,其特征是:所述隔板(1)間鍋體內部設有炭火口,所述炭火口處設有鋼絲網和調節閥(2)。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烤涮兩用炭火鍋,其特征是:所述調節閥(2)由調節桿(5)和調節片(6)構成,所述炭火口上設有調節片(6),所述調節片(6)上設有調節桿(5)。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烤涮兩用炭火鍋,其特征是:所述烤盤(3)和涮鍋(4)形狀與鍋體內隔板(1)間截面形狀相對應,所述烤盤(3)和涮鍋(4)上還設有提拉孔。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烤涮兩用炭火鍋,其特征是:所述烤盤(3)設置在鍋體內隔板(1)間時,烤盤(3)下底面高于炭火口上部邊緣,所述涮鍋(4)設置在鍋體內隔板(1)間時,涮鍋(4)下底面低于炭火口下部邊緣。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烤涮兩用炭火鍋,其特征是:所述烤盤(3)和涮鍋(4)外部邊緣為卷邊,所述卷邊掛在鍋體外部邊緣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烤涮兩用炭火鍋,其特征是:所述烤盤(3)和涮鍋(4)上還設有蓋子,所述蓋子形狀大于烤盤(3)和涮鍋(4)頂部截面形狀,所述蓋子邊緣設于隔板(1)上,所述蓋子上設有把手。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烤涮兩用炭火鍋,其特征是:所述烤盤(3)和涮鍋(4)的提拉孔上設有拎鍋器,所述拎鍋器由手柄和提拉臂構成,所述手柄內設有彈簧,所述手柄兩端設有提拉臂。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魏樂,未經魏樂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20106953.7/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