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金屬拋光劑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722386.2 | 申請日: | 2013-12-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695912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4-02 |
| 發明(設計)人: | 張聰聰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西博士海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23F3/00 | 分類號: | C23F3/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市紅荔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14 | 代理人: | 李珊 |
| 地址: | 530012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青***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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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金屬 拋光 | ||
1.一種金屬拋光劑,其特征在于,其重量百分比分別為二甘醇丁醚:4-8%、苯甲醇:3-6%、氨基三乙酸二鈉:2-5%、亞硝酸鈉:1-3%、牛油脂肪酸鈉:1-3%、表面活性劑:1-2.5%、緩蝕劑:0.3-0.8%、防銹劑:0.2-0.5%,余量為水。
2.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金屬拋光劑,其特征在于,上述組分按重量百分比分別為二甘醇丁醚:5-7%、苯甲醇:4-5%、氨基三乙酸二鈉:3-4%、亞硝酸鈉:2-3%、牛油脂肪酸鈉:2-3%、表面活性劑:1.5-2%、緩蝕劑:0.4-0.6%、防銹劑:0.3-0.4%,余量為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金屬拋光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表面活性劑包括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烷基苯磺酸鈉、烷基醇酰胺和十四醇聚氧乙烯醚。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金屬拋光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緩蝕劑包括單胺、磺化木質素、季銨鹽、磷酸酯和苯并三唑。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金屬拋光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銹劑包括聚乙二醇、油酸、三乙醇胺、亞硝酸鈉、尿素和丙烯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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