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定時回流空氣干燥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629977.5 | 申請日: | 2013-12-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99680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2-26 |
| 發明(設計)人: | 王鮮艷;李傳武;胡建勝;陳波 | 申請(專利權)人: | 瑞立集團瑞安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26 | 分類號: | B01D53/2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馳納智財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67 | 代理人: | 王志剛;趙德蘭 |
| 地址: | 325200 浙江省溫***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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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定時 回流 空氣 干燥器 | ||
1.一種定時回流空氣干燥器,包括干燥筒(12)、進氣口(1)、輸出口(21)和排氣口(3),所述干燥筒(12)位于定時回流空氣干燥器的上方,其內部具有分子篩;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腔室(A)、第二腔室(K)、第三腔室(B)、單向閥(8)、節流孔(10)、第一通道(11)、第二通道(12)、第四腔室(C)、第一活塞(13)、再生噴嘴閥門(14)、定時器噴嘴(15)、第五腔室(D)、孔(16)、第六腔室(E)、第二活塞(17)、閥門(19)、排氣活塞(20)、排氣閥門(22)、消聲器(7)、調節螺釘(9)和安全閥門(6);
所述進氣口(1)與所述第一腔室(A)連通,且所述第一腔室(A)的上方與所述干燥筒(12)連接,下方與第二腔室(K)連接;
所述干燥筒(12)還與所述第三腔室(B)連通,所述第三腔室(B)經所述單向閥(8)與所述輸出口(21)連通,所述輸出口(21)與用氣設備連接;
所述第三腔室(B)還分別經所述節流孔(10)、第一通道(11)和第二通道(12)與第四腔室(C)連通以及經所述節流孔(10)和定時器噴嘴(15)與第五腔室(D)連通;所述第一通道(11)和第二通道(12)之間設置有再生噴嘴閥門(14)和調節螺釘(9),再生噴嘴閥門(14)由第一活塞(13)控制,所述第四腔室(C)與第五腔室(D)由所述第一活塞(13)間隔開;
所述輸出口(21)還通過所述孔(16)與所述第六腔室(E)的一端連通,所述第六腔室(E)中設置有所述第二活塞(17)和所述排氣活塞(20);所述第二活塞(17)和所述排氣活塞(20)之間設置有所述閥門(19),所述排氣活塞(20)上設置有所述安全閥門(6);
所述第二腔室(K)通過所述排氣閥門(22)與所述排氣口(3)連通,所述排氣閥門(22)由所述排氣活塞(20)控制,所述第二腔室(K)與排氣口(3)之間設置有所述消聲器(7)。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定時回流空氣干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口(1)處設置有濾網和擋圈座,所述濾網設置在所述擋圈座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定時回流空氣干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活塞(17)由第一彈簧(18)控制,且其它所述活塞也均由各自相應的彈簧控制。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定時回流空氣干燥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排氣閥門(22)處設置有加熱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定時回流空氣干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器采用的是24V加熱管組件。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4或5所述的定時回流空氣干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閥門(22)和安全閥門(6)均由氫化丁腈制成。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定時回流空氣干燥器,其特征在于:控制所述排氣活塞(20)的彈簧由60Si2Mn制成。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4或5或7所述的定時回流空氣干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螺釘(9)上設置有O型圈。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定時回流空氣干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活塞(20)上設置有O型圈,所述O型圈由氫化丁腈制成。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4或5或7或9所述的定時回流空氣干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口(3)外還設置有彎接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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