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座椅緩沖機構及汽車安全座椅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10589965.4 | 申請日: | 2013-11-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48193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5-27 |
| 發(fā)明(設計)人: | 崔宗旺 | 申請(專利權)人: | 明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N2/28 | 分類號: | B60N2/28;B60N2/427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huán)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張艷美;郝傳鑫 |
| 地址: | 中國香港中環(huán)永*** | 國省代碼: | 中國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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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座椅 緩沖 機構 汽車 安全 | ||
1.一種座椅緩沖機構,設于一座椅與一底座之間,包括:
一可形變的緩沖件,設于所述座椅與所述底座其中之一者上;以及
與所述緩沖件相掛接的一限位件,設于所述座椅與所述底座其中之另一者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座椅緩沖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件的前端與所述座椅及所述底座其中之一者固定連接,所述緩沖件的中間段橫跨所述限位件,所述緩沖件的尾端朝所述限位件彎曲。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座椅緩沖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件彎曲成鉤形。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座椅緩沖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件的尾端開設有限位孔,所述限位件在所述緩沖件形變時伸入所述限位孔。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座椅緩沖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件包括一端固定于所述座椅及所述底座其中之一者的彎曲的、可形變的兩緩沖臂,以及連接兩所述緩沖臂的另一端的一連接臂,兩所述緩沖臂及所述連接臂圍成一限位槽,所述限位件在所述緩沖臂形變時伸入所述限位槽并勾住所述連接臂。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座椅緩沖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件由可形變材料制成。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座椅緩沖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形變材料為金屬。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座椅緩沖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的前端與所述座椅及所述底座其中之另一者固定連接,所述限位件的中間段朝所述座椅傾斜地向上延伸,且所述限位件的尾端朝所述緩沖件彎曲。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座椅緩沖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的尾端彎曲成鉤形。
10.一種汽車安全座椅,其特征在于,包括:
安裝于汽車座位上的一底座;
可旋轉地連接于所述底座上的一座椅;以及
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座椅緩沖機構。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汽車安全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包括供兒童乘坐的一座位以及對兒童背部進行支撐的一靠背,所述緩沖件固定連接至所述靠背的背面上方。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汽車安全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靠背的背面設有一供安全帶穿過的橫管,所述緩沖件與所述橫管固定連接。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汽車安全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包括支撐所述座位的底座本體,以及自所述底座本體向上延伸以對所述靠背進行支撐的靠背支撐部,所述限位件固定連接至所述靠背支撐部的頂端。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汽車安全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件的安裝位置比所述限位件的安裝位置高,當所述座椅旋轉至前向使用位置時,所述緩沖件與所述限位件在垂直方向的投影相重疊。
15.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汽車安全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靠背支撐部的頂端還設有對所述限位件進行支撐的一限位件支撐部。
16.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汽車安全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靠背支撐部的頂端還設有兩個分別位于所述限位件兩側的凸塊,所述凸塊與所述背靠支撐部的頂端形成供所述緩沖件在所述座椅轉動時移動的弧形通道。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汽車安全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通道朝所述座椅的方向凹陷。
18.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汽車安全座椅,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凸塊與所述限位件之間有一間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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