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板栗微波同步脫殼去皮的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10568126.4 | 申請日: | 2013-1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622141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3-12 |
| 發(fā)明(設(shè)計(jì))人: | 何國慶;楊浣漪;張國華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浙江大學(xué) |
| 主分類號: | A23N5/08 | 分類號: | A23N5/08 |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勤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公司 33224 | 代理人: | 沈自軍 |
| 地址: | 310027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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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一種 板栗 微波 同步 脫殼 去皮 方法 | ||
1.一種板栗微波同步脫殼去皮的方法,包括:將板栗的外殼劃口,進(jìn)行第一次微波處理,處理后冷卻,然后進(jìn)行第二次微波處理,處理后去除外殼和內(nèi)皮,得到栗仁。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次微波處理為:先微波輻照10-25s,間歇3-7s,再微波輻照10-25s。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冷卻時(shí)間為5-8min。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次微波處理為:先微波輻照5-20s,間歇3-7s,再微波輻照5-20s。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次微波處理或第二次微波處理的微波輻照功率密度為2.0-5.5W/1g板栗。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板栗的徑向尺寸為30mm以上;第一次微波處理為先微波輻照15-25s,間歇5s,再微波輻照15-25s;冷卻時(shí)間為5-7min;第二次微波處理為先微波輻照10-20s,間歇5s,再微波輻照10-20s;微波輻照功率密度為2.5-4.0W/1g板栗。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板栗的徑向尺寸為25-30mm;第一次微波處理為先微波輻照10-20s,間歇5s,再微波輻照10-20s;冷卻時(shí)間為5-7min;第二次微波處理為先微波輻照10-20s,間歇5s,再微波輻照10-20s;微波輻照功率密度為2.5-4.0W/1g板栗。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板栗的徑向尺寸為25mm以下;第一次微波處理為先微波輻照10-20s,間歇5s,再微波輻照10-20s;冷卻時(shí)間為4-6min;第二次微波處理為先微波輻照5-15s,間歇5s,再微波輻照5-15s;微波輻照功率密度為3.2-5.5W/1g板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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