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施工升降機防吊籠冒頂安全限位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526928.9 | 申請日: | 2013-10-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23630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1-22 |
| 發明(設計)人: | 蔣興勝;雷勤文;劉剛;林裕;李維;田澤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成都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B5/10 | 分類號: | B66B5/10;B66B11/04 |
| 代理公司: | 成都宏順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1227 | 代理人: | 王睿 |
| 地址: | 610081 四川***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施工 升降機 防吊籠 冒頂 安全 限位 裝置 | ||
1.施工升降機防吊籠冒頂安全限位裝置,包括安裝在施工升降機吊籠(2)上的限位開關(3),該限位開關(3)與吊籠升降驅動電機(5)的控制電路電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開關(3)位于吊籠(2)的上方并與吊籠(2)保持一定的高度差;吊籠(2)向上運動時,該限位開關(3)的觸頭同步的在施工升降機標準節立柱(1a)表面上向上滑行并與立柱(1a)表面保持接觸,一旦吊籠(2)上升至限位開關(3)的觸頭脫離立柱(1a),限位開關(3)被觸發并切斷控制電路,使吊籠(2)停止上升。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施工升降機防吊籠冒頂安全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吊籠(2)的頂部安裝有一立設并用于帶動吊籠(2)進行升降運動的施工升降機驅動板(6),所述的吊籠升降驅動電機(5)安裝在該驅動板(6)的外側面上并驅動位于該驅動板(6)內側與施工升降機標準節上的齒條相嚙合的齒輪(10);所述限位開關(3)安裝在該驅動板(6)上并高于驅動板(6)內側最靠上的齒輪(10)。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的施工升降機防吊籠冒頂安全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吊籠(2)的頂部安裝有一立設并用于帶動吊籠(2)進行升降運動的施工升降機驅動板(6),所述的吊籠升降驅動電機(5)安裝在該驅動板(6)的外側面上并驅動位于該驅動板(6)內側與施工升降機標準節上的齒條相嚙合的齒輪(10);所述限位開關(3)通過延長桿(4)安裝在吊籠(2)上方,延長桿(4)的下端安裝在驅動板(6)上,上端安裝所述的限位開關(3)。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的施工升降機防吊籠冒頂安全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板(6)上固定有一延長桿安裝座(8),延長桿(4)的下端通過螺紋連接件與延長桿安裝座(8)連接。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的施工升降機防吊籠冒頂安全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延長桿安裝座(8)為U型板,則延長桿(4)的下端包容在該U型板內并由穿過它們的螺紋連接件固定。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的施工升降機防吊籠冒頂安全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延長桿(4)的上端固定有一限位開關安裝板(9),限位開關(3)的主體部分通過螺紋連接件與限位開關安裝板(9)連接。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的施工升降機防吊籠冒頂安全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延長桿(4)采用橫截面為矩形的管材。
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施工升降機防吊籠冒頂安全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開關(3)與驅動板(6)內側最靠上的齒輪(10)之間的高度差≥1.8m。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施工升降機防吊籠冒頂安全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開關(3)通過延長桿(4)安裝在吊籠(2)上方,延長桿(4)的下端安裝在吊籠(2)上,上端安裝有所述的限位開關(3)。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施工升降機防吊籠冒頂安全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延長桿(4)上位于所述限位開關(3)的下方安裝有輔助限位開關,輔助限位開關與吊籠升降驅動電機(5)的控制電路電連接,吊籠(2)向上運動時,該輔助限位開關的觸頭同步的在施工升降機標準節立柱(1a)表面上向上滑行并與立柱(1a)表面保持接觸,若當吊籠(2)上升至該輔助限位開關的觸頭脫離立柱(1a)時,輔助限位開關被觸發并切斷控制電路,使吊籠(2)停止上升。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成都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未經成都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10526928.9/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