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煉廠飽和干氣回收系統及回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505396.0 | 申請日: | 2013-10-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560194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4-29 |
| 發明(設計)人: | 過良;李東風;羅淑娟;程建民;廖麗華;劉智信;李琰;王婧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10G70/04 | 分類號: | C10G70/04;C10G70/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思創畢升專利事務所 11218 | 代理人: | 周媛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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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飽和 回收 系統 方法 | ||
1.一種煉廠飽和干氣回收系統,包括吸收塔、解吸塔、再吸收塔、壓縮機和換熱器,壓縮機連接換熱器后連接吸收塔,吸收塔頂部連接再吸收塔,吸收塔底部連接解吸塔,解吸塔底部連接吸收塔上部;其特征在于:
所述系統設置有凝液汽提塔;
壓縮機凝液出口連接凝液汽提塔,凝液汽提塔頂部連接壓縮機入口。
2.一種采用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煉廠飽和干氣回收系統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在煉廠飽和干氣提壓過程中,段間凝液送往凝液汽提塔,汽提后的烴作為產品之一采出。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1)煉廠飽和干氣經壓縮冷卻后進入吸收塔;
2)在煉廠飽和干氣壓縮過程中,壓縮機凝液送往凝液汽提塔,汽提后的烴作為產品之一采出;
3)吸收劑從吸收塔頂部進入,吸收煉廠干氣中C2及以上組分;吸收塔的塔釜物流送至解吸塔,塔頂未被吸收的氣體物流送往再吸收塔;再吸收劑從再吸收塔頂進入,吸收被帶出的吸收劑和未被吸收下來的碳二組分;
4)解吸塔塔頂得到回收的碳二濃縮氣,塔釜得到的貧溶劑經過冷卻降溫后,返回吸收塔頂部。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
步驟(1)中,煉廠飽和干氣壓縮至3.0~4.5MPa,冷卻至5~25℃后進入吸收塔。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凝液汽提塔的理論板數5~30,操作壓力為1.0~3.0MPa。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吸收塔優選理論板數為25~60,操作壓力為3.0~6.0MPa,塔頂溫度為10℃~60℃;
所述再吸收塔的理論板數為10-50,操作壓力為1.0-4.0Mpa;
所述解吸塔的理論板數為20-60,操作壓力為1.0-4.0Mpa。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吸收劑為含有正丁烷、異丁烷的碳四餾分,含有飽和碳三和碳四的飽和液化氣,或者含有正戊烷、異戊烷的碳五餾分;
所述再吸收劑為汽油,重石腦油、或者芳烴抽余油。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吸收劑為含有正丁烷、異丁烷的碳四餾分和飽和液化氣;
所述再吸收劑為汽油。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
碳二濃縮氣中含有25-80wt%的乙烷和10-60wt%的丙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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