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高活性再生摻合料及其制備方法和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485261.2 | 申請日: | 2013-10-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53396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2-05 |
| 發明(設計)人: | 李榮江;李建勇;馬雪英;尚百雨;程東惠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新奧混凝土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4B18/30 | 分類號: | C04B18/30;C04B18/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萬科園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30 | 代理人: | 劉俊玲;張亞軍 |
| 地址: | 100176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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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活性 再生 摻合 料及 制備 方法 應用 | ||
1.一種高活性再生摻合料,其特征在于:按重量百分比計,它是由55~80wt%比表面積不低于350m2/kg的再生骨料微粉、10~25wt%的煤矸石粉和10~20wt%的石灰石粉在600~900℃溫度下進行煅燒后,再與煅燒后粉料質量0~5wt%的鈉基水玻璃混合粉磨至比表面積不低于550m2/kg而得。
2.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活性再生摻合料,其特征在于:按重量百分比計,它是由65wt%比表面積不低于350m2/kg的再生骨料微粉、25wt%的煤矸石粉和10wt%的石灰石粉在750℃溫度下進行煅燒后,再與煅燒后粉料質量3wt%的鈉基水玻璃混合粉磨至比表面積不低于650m2/kg而得。
3.權利要求1-2所述的任意一種高活性再生摻合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再生骨料微粉,按重量百分比計,由15~30wt%的再生細骨料和70~85wt%的再生粗骨料混配后經粉磨得到。
4.權利要求1-2所述的任意一種高活性再生摻合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再生細骨料與再生粗骨料含泥量≤1.0%。
5.權利要求1-2所述的任意一種高活性再生摻合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煤矸石粉為三類煤矸石粉,熱量500~1500大卡,氧化鋁含量不低于25%,45μm方孔篩篩余不高于12%。
6.權利要求1-2所述的任意一種高活性再生摻合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石灰石粉氧化鈣含量不低于50%,比表面積不低于350m2/kg。
7.權利要求1-2所述的任意一種高活性再生摻合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鈉基水玻璃模數為1.2~2.0。
8.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活性再生摻合料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按重量百分比計,將15~30wt%的再生細骨料和70~85wt%的再生粗骨料混合粉磨成比表面積不低于350m2/kg的微粉;
2)按重量百分比計,將55~80wt%的步驟1)得到的微粉、10~25wt%的煤矸石粉和10~20wt%的石灰石粉混合均勻后在600~900℃溫度下煅燒4~6小時,得到煅燒后粉料;
3)將步驟2)得到的煅燒后粉料與占其質量0~5wt%的鈉基水玻璃混合后粉磨至比表面積不低于550m2/kg,即得本發明所述的高活性再生摻合料。
9.權利要求8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述的再生細骨料與再生粗骨料含泥量≤1.0%;步驟1)所述的粉磨裝置為立磨、球磨機;步驟1)所述的粉磨后的再生骨料微粉比表面積不低于450m2/kg;步驟2)所述的煤矸石粉為三類煤矸石粉,熱量500~1500大卡,氧化鋁含量不低于25%,45μm方孔篩篩余不高于12%;步驟2)所述的石灰石粉氧化鈣含量不低于50%,比表面積不低于350m2/kg;步驟2)所述的混合通過粉體混合機完成;步驟2)所述的鍛燒通過回轉式鍛燒爐或鍛燒窯完成;步驟3)所述的鈉基水玻璃模數為1.2~2.0;步驟3)所述的粉磨裝置為立磨、球磨機。
10.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任意一種高活性再生摻合料在制備混凝土中的應用,其特征在于:在混凝土中用本發明所述的高活性再生摻合料替代60%以上的膠凝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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