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噴氣發(fā)動機機身相對于飛機機身的角度的靈活改變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10484796.8 | 申請日: | 2013-10-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554733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4-29 |
| 發(fā)明(設計)人: | 姜文睿;姜世駿;蔡鴻英 | 申請(專利權)人: | 姜文睿;姜世駿;蔡鴻英 |
| 主分類號: | B64D27/18 | 分類號: | B64D27/18 |
| 代理公司: | 無 | 代理人: | 無 |
| 地址: | 300102 天津市南***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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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噴氣發(fā)動機 機身 相對于 飛機 角度 靈活 改變 | ||
1.本發(fā)明是噴氣式發(fā)動機的機身(701)與副軸(702)垂直連接,副軸(702)與主軸(705)垂直連接,主軸(705)、副軸(702)都可以轉動,而且主軸(705)與機翼平行,這樣的連接其特征在于,噴氣發(fā)動機(701)機身相對于飛機機身可以變換成各種不同的角度。
2.權利要求1中提到的主軸(705)與副軸(702),它們的轉動可以由電機帶動,電機的工作受飛機控制系統(tǒng)控制。
3.權利要求1中提到的副軸(702),根據(jù)需要可以省去不用,此時發(fā)動機的機身(701)與主軸(705)垂直相連,其特征在于,當主軸(705)轉動時,發(fā)動機機身(701)繞主軸(705)轉動,噴氣發(fā)動機的噴口可以朝向下方、前下方、后下方以及后方。
4.權利要求1中提到的噴氣發(fā)動機的主軸(705),可以是一根完整的,也可以是斷開的,但斷開的兩個軸一定要在一條直線上,以便于飛機兩側主軸(705)兩端噴氣發(fā)動機是對稱排列,其特征在于,當兩個噴氣發(fā)動機轉向時,方向會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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