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特別是有軌電車的低地板鉸接式軌道車輛在審
| 申請號: | 201310455016.7 | 申請日: | 2013-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512431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4-15 |
| 發明(設計)人: | M·澤林格爾;M·什拉梅克;T·黑普特納;P·什帕萊克;J·扎普萊塔爾;J·馬謝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斯柯達運輸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1F3/12 | 分類號: | B61F3/12;B61D1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戈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4 | 代理人: | 程偉;張小文 |
| 地址: | 捷克*** | 國省代碼: | 捷克;C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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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特別是 有軌電車 地板 鉸接 軌道 車輛 | ||
1.一種特別是有軌電車的低地板鉸接式軌道車輛,其為2-車廂3-轉向架配置或者至少一個中間車廂和一個中間轉向架的延伸式配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在車輛的前部和后部兩者之下總是配備一個可旋轉端部轉向架(1),并且在每一個關節下總是配備一個中間轉向架(2),所述關節為車輛各部段之間的連接部,同時車輛的兩個相鄰的車身以可旋轉方式安裝在每一個中間轉向架(2)上,每一個均位于其各自的附接點(3)中,同時初級和次級彈性裝置(5)的元件位于數對獨立安裝的車輪之間的空間中,并且特別是電機、齒輪箱、盤式制動器和軌道制動器的驅動器和制動器(6)位于車輪相對于車輛縱向軸線的外側上,這就允許底板即使在轉向架上也處于低標準水平處,在該處其僅略高于其余的乘客空間的底板,而兩個底板水平與作為逐漸升高的斜坡的無障礙過渡部分連接,同時車輛的通過寬度也是滿足的。
2.根據權利要求1的特別是有軌電車的低地板鉸接式軌道車輛,其特征在于,車輛車身的每個部段的連接基于如下原理:各部段與中間轉向架(2)的連接的樞軸點(3)在幾何上位于通過一對轉向架車輪的共同旋轉軸線的中心的豎直軸線上,并且端部轉向架(1)的樞軸點(4)位于相對靠近該對轉向架車輪的共同軸線的中心而遠離車輛端部的轉向架的縱向軸線上,所述相對靠近大約為轉向架軸距的1/3,這就最大限度地減少了適合轉向架車輪在圍繞豎直軸線轉動時對于車輛車身的相對橫向運動,所述豎直軸線通過樞軸點(3),并且也通過將車輛車身安裝在適合轉向架上的附接點(4),這就能使車輛的通過寬度W與具有可旋轉轉向架的其它車輛相比僅受到很小限制,即,距離W保持等于標準通過寬度,并且大于(X),并且到駕駛室或到車輛后部處的座椅的通過寬度Z將是能夠接受的,其足以滿足在這些區域的乘客運動的強度。
3.根據權利要求1和2的特別是有軌電車的低地板鉸接式軌道車輛,其特征在于,安裝在所述中間轉向架(2)上的車輛車身的每個部段都借助于軸承(7)來安裝,所述軸承(7)設置在轉向架的一個托架(8)上,同時在每一個中間轉向架上的兩個托架通過在車輛的相鄰部段之間傳遞縱向力的縱向桿(9)來連接,所述桿(9)的布置及其附接到所述托架(8)能使車輛的相鄰部段在軌道的定向和豎向引導裝置之內圍繞縱向和橫向軸線相互運動,同時從車輛各部段到轉向架的縱向力通過桿(10)來傳輸,該桿(10)總是連接中間轉向架(2)的每個托架(8)和該中間轉向架(2)的車架(11)。
4.根據權利要求1和2的特別是有軌電車的低地板鉸接式軌道車輛,其特征在于,車輛車身借助于軸承(14)和縱向對稱的托架(12)附接到轉向架(1),其中車身(4)對于所述次級彈性裝置(13)發生縱向移位,或者縱向移位到所述端部轉向架(1)的中心,同時所述軸承(14)也能夠轉移由所述托架(13)上的偏心負載造成的力矩。
5.根據權利要求3的特別是有軌電車的低地板鉸接式軌道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軸承(7)為軸向推力球軸承。
6.根據權利要求3的特別是有軌電車的低地板鉸接式軌道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軸承(7)為傾斜球面軸承,并且所述中間轉向架(2)的兩個車輪組的托架(8)形成單個的實體單元。
7.根據權利要求3的特別是有軌電車的低地板鉸接式軌道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軸承(14)為傾斜球面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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