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兩個鉸接車輛之間的過渡部的折棚的波紋折棚式折棚護板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10361639.8 | 申請日: | 2013-08-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87362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2-19 |
| 發(fā)明(設計)人: | V·云克;M·馬拉提施 | 申請(專利權)人: | 虎伯拉鉸接系統(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D5/00 | 分類號: | B60D5/00;B61D17/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吳鵬;馬江立 |
| 地址: | 200131 上海市***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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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兩個 鉸接 車輛 之間 過渡 波紋 折棚式折棚護板 | ||
1.一種兩個彼此鉸接的車輛之間的過渡部的折棚(10)的波紋折棚式折棚護板(30),其中,所述折棚護板(30)具有多個并排布置的波紋形元件(35),所述波紋形元件在單個波紋形元件(35)的邊腿的區(qū)域中彼此連接,其中,所述波紋形元件(35)具有至少一個朝向所述過渡部的中心縱軸線的方向彎折的部段,其中所述波紋形元件(35)具有至少一個涂覆有彈性體的加強支承件(36a、36b),其特征在于,所述折棚護板(30)的波紋形元件(35)的所述朝向所述過渡部的中心縱軸線的方向彎折的部段具有磨損層(37)。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兩個彼此鉸接的車輛之間的過渡部的折棚(10)的波紋折棚式折棚護板(30),其特征在于,所述朝向所述過渡部的中心縱軸線的方向彎折的部段作為第二部段(32)具有與所述折棚(10)的接納所述折棚護板(30)的側壁相平行地延伸的第一部段(31)。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兩個彼此鉸接的車輛之間的過渡部的折棚(10)的波紋折棚式折棚護板(30),其特征在于,所述折棚護板(30)的波紋形元件(35)的所述第二部段在朝向過渡部底部的端部的區(qū)域中具有磨損層(37)。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兩個彼此鉸接的車輛之間的過渡部的折棚(10)的波紋折棚式折棚護板(30),其特征在于,所述磨損層(37)基本上整面地與所述波紋形元件(35)的涂覆有彈性體的加強支承件(36a、36b)在面向所述過渡部的中心的側上相連接。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兩個彼此鉸接的車輛之間的過渡部的折棚(10)的波紋折棚式折棚護板(30),其特征在于,所述磨損層(37)由涂覆有彈性體層(37b)的加強支承件(37a)形成。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兩個彼此鉸接的車輛之間的過渡部的折棚(10)的波紋折棚式折棚護板(30),其特征在于,所述磨損層(37)以能拆松的方式與所述波紋形元件(35)連接。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兩個彼此鉸接的車輛之間的過渡部的折棚(10)的波紋折棚式折棚護板(30),其特征在于,所述磨損層(37)能以硫化方法與所述波紋形元件(35)連接。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兩個彼此鉸接的車輛之間的過渡部的折棚(10)的波紋折棚式折棚護板(30),其特征在于,所述磨損層(37)具有光滑的表面。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兩個彼此鉸接的車輛之間的過渡部的折棚(10)的波紋折棚式折棚護板(30),其特征在于,用于所述磨損層(37)的材料設計得比用于所述波紋形元件(35)的第二部段(32)的材料彈性更強。
10.一種用于制造波紋形元件(35)的方法,所述波紋形元件用于制造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或多項所述的波紋折棚式折棚護板(30),其特征在于,對所述元件(35)進行預硫化,其中,在此之后在經過預硫化的元件上放置具有加強支承件(37a)和經過預硫化或完全硫化的彈性體層的磨損層(37),其中,對所述元件(35)連同經過預硫化或完全硫化的磨損層(37)一起以波紋形狀進行完全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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