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肝祖細胞的條件培養基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348088.1 | 申請日: | 2009-06-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00895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5-21 |
| 發明(設計)人: | M.B.赫雷拉桑切斯;V.方薩托;C.特塔;G.卡姆西 | 申請(專利權)人: | 弗雷森紐斯醫療護理德國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8/20 | 分類號: | A61K38/20;A61P39/00;A61P1/16;A61P13/12;A61K38/18;A61K38/17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杜艷玲;萬雪松 |
| 地址: | 德國巴***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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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細胞 條件 培養基 | ||
本申請是國際申請日為2009年6月11日、國際申請號為PCT/EP2009/057232、進入國家階段的申請號為200980131229.6、發明名稱為“肝祖細胞的條件培養基”的PCT申請的分案申請。
本發明屬于生物藥用制品和再生醫學的領域。
經證實,干細胞制品對人或動物組織發揮再生作用。測試生物人工肝支持物在治療暴發性肝功能衰竭?(FHF)中的效能的臨床試驗,已經提供了一些有希望的結果,然而現有的裝置尚未表現出對于常規用途而言足夠的效能和可靠性,主要是由于缺乏在功能上穩定的人肝細胞來源(Kobayashi?N,?Okitsu?T,?Tanaka?N.?Cell?choice?for?bioartificial?livers.?Keio?J?Med.?2003;52(3):151-7)。肝干細胞或甚至源自其它組織的干細胞,可以潛在地提供人肝細胞的替代來源。除了骨髓以外,干細胞存在于成體組織(諸如肝和中樞神經系統)中,且具有比以前已知的大很多的可塑性。
經證實,在國際專利申請WO2006/126236中所述的人肝多能祖/干細胞經歷向多種組織細胞類型的分化,并發揮器官再生作用。這些細胞源自表達肝細胞標記物的非卵圓的人肝多能祖細胞系。
國際專利申請?WO2006/126236?還公開了分離上述能經歷向多種細胞類型的分化的人肝多能祖/干細胞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下述步驟:
(i)在細胞培養基中培養成體肝-衍生的人成熟肝細胞,直至成熟肝細胞死亡,并選擇具有上皮樣形態的存活細胞群;
(ii)通過在含血清、含葡萄糖、補加hEGF?(人上皮生長因子)和bFGF?(堿性成纖維細胞生長因子)并包含哺乳動物細胞生長必需的常見無機鹽、氨基酸和維生素的培養基中培養,擴增具有上皮樣形態的存活細胞群,
且特別地,其中在有冷凍保護劑存在下,在含血清的培養基中冷凍成熟肝細胞,然后在根據步驟(i)?培養之前解凍。
WO2006/126236的人多能祖細胞(在專利說明書中指定為HLSC)及其制備方法通過引用完整地并入本文。
經證實,間質干細胞(MSC)制品對組織發揮再生作用。例如,已知骨髓-衍生的間質干細胞通過分泌許多營養分子(包括可溶的胞外基質糖蛋白、細胞因子和生長因子)天然地支持血細胞生成。
但是,干細胞制品的主要缺點是,在施用時造成免疫反應。某些干細胞制品甚至具有造成癌癥的可能性。
Parekkadan?等人?(Parekkadan?B,?van?Poll?D,?Suganuma?K,?Carter?EA,?Berthiaume?F,?Tilles?AW,?Yarmush?ML.?Mesenchymal?stem?cell-derived?molecules?reverse?fulminant?hepatic?failure.?PLoS?ONE.?2007?Sep?26;2(9):e941)首次評估了不同的MSC-治療,諸如遞送條件培養基(CM),以測試它們在誘發嚴重肝損傷的大鼠模型中的效能。在該文章中,給大鼠腹膜內地施用共2次D-半乳糖胺?(Gal-N)注射。在第二個研究(Van?Poll?D,?Parekkadan?B,?Cho?CH,?Berthiaume?F,?Nahmias?Y,?Tilles?AW,?Yarmush?ML.?Mesenchymal?stem?cell-derived?molecules?directly?modulate?hepatocellular?death?and?regeneration?in?vitro?and?in?vivo.?Hepatology.?2008?Jan?24;47(5):1634-1643)中,Parekkadan的研究組研究了MSC-CM的全身輸注是否會在急性損傷的肝中產生肝保護應答,具體地通過抑制細胞死亡和刺激修復程序。該研究組使用D-半乳糖胺誘導的亞致死方案,證實了在MSC-CM治療后顯著的存活益處和肝酶釋放的阻止。
考慮到干細胞治療的上述缺點,再生醫學領域中現有的非常有效的制品通常含有細胞的事實,是應當克服的一個技術問題。
因而,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這樣的制品,其可有效地用作再生醫學領域中的藥物組合物,但是其不含有細胞,從而避免含有細胞、尤其是干細胞的現有制品所造成的缺陷。
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制備藥物組合物的方法,所述藥物組合物在再生醫學領域中是有效的,但是其不含有細胞,從而避免含有細胞、尤其是干細胞的現有制品所造成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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