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容納電動商用車電池組的外倉體及電池組的固定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343837.1 | 申請日: | 2013-08-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00948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1-20 |
| 發明(設計)人: | 劉濤;夏順禮;趙久志;張寶鑫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徽江淮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M2/10 | 分類號: | H01M2/10;B60K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維澳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252 | 代理人: | 王立民 |
| 地址: | 230022 ***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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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容納 電動 商用 電池組 外倉體 固定 結構 | ||
1.一種容納電動商用車電池組的外倉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倉體包括:
底板,所述底板與電池組固定連接;
兩個側板,兩個側板相對分布且均與底板固定連接,兩個所述側板都具有用于抵壓電池組側面的側壓機構,所述側壓機構包括頂壓件、導向件和螺桿,所述導向件具有多個螺紋通孔,所述頂壓件具有多個盲孔,所述外倉體具有多個定位通孔,所述螺紋通孔、所述盲孔、所述定位通孔相對應,所述螺桿與所述螺紋通孔配合,螺桿的端部與所述盲孔接觸將所述頂壓件抵壓至所述電池組的側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容納電動商用車電池組的外倉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頂壓件外包裹有彈性套。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容納電動商用車電池組的外倉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通孔在所述側板的中部呈線性分布。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容納電動商用車電池組的外倉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頂壓件為方桿狀,或/且所述導向件為方桿狀。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容納電動商用車電池組的外倉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組的底部具有滾輪,所述底板上固定連接有兩個平行的導軌,所述電池組位于兩個所述導軌之間,所述導軌為Z形。
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容納電動商用車電池組的外倉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倉體還具有頂板、前蓋板、后蓋板,所述頂板、底板、前蓋板、后蓋板、兩個側板形成了封閉的六面體形的外倉體,所述前蓋板、后蓋板可拆卸。
7.一種電池組的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容納電動商用車電池組的外倉體;以及
支架;
騎馬螺栓;
所述外倉體與所述支架固定連接,所述支架通過所述騎馬螺栓固定在車架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池組的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為C形支架。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電池組的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與所述車架之間具有橡膠墊。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池組的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結構還包括多個小拉攀,所述小拉攀的兩端分別連接所述支架和所述外倉體。
11.根據權利要求7或10所述的電池組的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結構還包括多個大拉攀,所述大拉攀的兩端分別連接所述支架和所述車架。
12.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池組的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倉體的底板具有通孔、底蓋,所述底蓋與所述通孔通過螺栓連接,所述通孔與所述騎馬螺栓相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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