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車輛主動安全報警系統及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274369.7 | 申請日: | 2013-07-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4865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2-18 |
| 發明(設計)人: | 張新宇;郭超;蔡偉堅;鄒凌華;馮擎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21/00 | 分類號: | B60R21/00;G08B21/02 |
| 代理公司: | 上海智信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1002 | 代理人: | 吳林松 |
| 地址: | 311228 浙江省杭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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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車輛 主動 安全 報警 系統 控制 方法 | ||
1.一種車輛主動安全報警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碰撞判斷模塊以及分別與其相連的車載移動模塊和主動示警模塊,所述車載移動模塊包括處理器、分別與所述處理器相連的GPS單元、GSM單元以及主動報警單元,所述碰撞判斷模塊包括安全氣囊單元以及碰撞傳感器單元,所述安全氣囊單元分別與碰撞傳感器單元以及處理器相連,所述主動示警模塊與所述處理器相連并接受其控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主動安全報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GSM單元和GPS單元以串口通信方式與所述處理器相連。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主動安全報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載移動模塊還包括顯示單元,所述顯示單元顯示所述GPS單元的定位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主動安全報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單元為液晶屏顯示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主動安全報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傳感器單元包括碰撞傳感器以及與其相連的信號處理電路。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主動安全報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示警模塊為燈光示警模塊或聲音示警模塊。
7.一種車輛主動安全報警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處理器實時監測主動報警單元、GPS單元以及碰撞判斷模塊的信息,當碰撞判斷模塊判斷車輛發生碰撞時轉入步驟(2);當收到主動報警單元報警信息時,轉入步驟(4);
(2)安全氣囊電腦MCU根據碰撞傳感器的信號來判定是否引爆充氣元件使氣囊充氣,若判斷需引爆安全氣囊,安全氣囊電腦通知處理器采集處理器中定位信號并向監控中心報警;若判斷未開啟,轉入步驟(3);
(3)控制器在設定延遲時間內判斷是否收到主動報警單元報警信息,若處理器未收到主動報警單元報警信息,處理器控制示警模塊向車輛外部發出示警信息,并轉入步驟(4),若收到主動報警單元信息,直接轉入步驟(4);
(4)處理器控制GSM單元發送GPS單元信息,向監控中心發出求救信號。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主動安全報警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中,處理器實時監測GPS單元信息并在顯示單元顯示。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主動安全報警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3)中,所述示警模塊的示警信息為燈光示警或聲音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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