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折疊鎖定機構及童車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258378.7 | 申請日: | 2013-06-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73953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04 |
| 發明(設計)人: | 葉文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寧波愛貝麗運動用品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B7/10 | 分類號: | B62B7/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楊小雙 |
| 地址: | 315800 浙江省寧波市***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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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折疊 鎖定 機構 童車 | ||
1.一種折疊鎖定機構,包括可相對轉動的第一桿和第二桿,以及在第一桿和第二桿之間設置的位置鎖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位置鎖定機構包括固定套(1)、滑動套(2)和回位裝置(6),所述固定套(1)設于第一桿的端部;所述滑動套(2)滑動設置在所述第二桿上并可在鎖定位置和解鎖位置之間滑動;回位裝置(6)用于向所述滑動套(2)施加回位力使其回位到鎖定位置;所述滑動套(2)上具有第一卡合部(5),所述固定套(1)上設置有第二卡合部(4);第一卡合部(5)和第二卡合部(4)能夠互相卡合或脫離從而鎖定或解鎖第一桿和第二桿的相對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折疊鎖定機構,其特征在于:當滑動套(2)處于鎖定位置時,第一卡合部(5)與第二卡合部(4)相卡合從而鎖定第一桿和第二桿使其不能相對轉動;當滑動套(2)處于解鎖位置時,第一卡合部(5)和第二卡合部(4)脫離,從而使得第一桿和第二桿能夠相對轉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折疊鎖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回位裝置(6)是彈性部件,所述彈性部件一端固定,另一端與所述滑動套(2)相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折疊鎖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桿上設有可滑動的提拉扳手(3),所述提拉扳手(3)通過連接件與滑動套(2)相連。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折疊鎖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合部(5)和第二卡合部(4)之一具有凸起部,所述第一卡合部(5)和第二卡合部(4)中的另一個具有凹陷部,所述凸起部與凹陷部形狀相匹配,在所述鎖定位置,所述凸起部嵌入所述凹陷部內;在所述解鎖位置,所述凸起部從所述凹陷部脫離。
6.一種折疊式兒童車,具有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折疊鎖定機構,包括左、右后輪組件(8)和左、右前輪組件(7),所述左、右后輪組件(8)分別設置于左、右后輪支架(10)的下端,所述左、右前輪組件(7)分別設置在左、右前輪支架(9)的下端,左、右前輪支架(9)之間連接有前橫連桿(11),左、右后輪支架(10)之間連接有后橫連桿(12),所述前橫連桿(11)和后橫連桿(12)之間設置有至少一根轉軸連桿(13),所述轉軸連桿(13)前端與前橫連桿(11)轉動連接,所述轉軸連桿(13)后端與后橫連桿(12)轉動連接,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握把組件(14),所述握把組件(14)包括左、右握把直桿,左、右前輪支架(9)上端分別與左、右握把直桿的前端可轉動連接,左、右后輪支架(10)的上端分別與左、右握把直桿中部可轉動連接,在左、右握把直桿和左、右后輪支架(10)至少一側的連接處設置所述折疊鎖定機構。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握把直桿作為所述第二桿,所述前輪支架(9)作為所述第一桿。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握把直桿作為所述第一桿,所述前輪支架(9)作為所述第二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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