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汽車的智能控制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224768.2 | 申請日: | 2013-06-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18108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25 |
| 發明(設計)人: | 李莉;孔繁順;劉強;楊安志;馮擎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6/02 | 分類號: | B60R16/02 |
| 代理公司: | 上海波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64 | 代理人: | 孫燕娟 |
| 地址: | 311228 浙江省杭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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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汽車 智能 控制系統 | ||
1.一種汽車的智能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控制系統包括智能控制單元、控制狀態監測單元、雨量監測單元、雨刮控制單元及組合燈控制單元,所述控制狀態監測單元用于監測汽車的控制狀態,由智能控制單元判斷當下是否處于智能控制狀態;所述雨量監測單元用于監測當前雨量;所述智能控制單元在智能控制狀態下根據當前雨量確認雨量等級,根據雨量等級確認雨刮的工作等級并發送相應指令到雨刮控制單元;所述組合燈控制單元在智能控制狀態下根據雨量等級打開相對應的車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的智能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雨量等級包括無雨、小雨、中雨、中大雨、大雨、暴雨、大暴雨7個等級。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的智能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雨刮的工作等級與雨量等級一一對應。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的智能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燈控制單元在小雨或中雨時打開汽車小燈。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的智能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燈控制單元在中大雨或大雨時打開汽車小燈和霧燈。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的智能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燈控制單元在中暴雨或大暴雨時打開汽車小燈、霧燈、大燈和危險報警燈。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的智能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所述智能控制系統還包括組合儀表控制單元,在智能控制狀態下,若所述雨量監測單元監測到雨量等級為大暴雨,且車速大于等于一預定值時,所述智能控制單元控制所述組合儀表控制單元進行報警提示。
8.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的智能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控制系統還包括天窗控制單元,所述天窗控制單元用于監測天窗狀態,所述智能控制單元根據天窗狀態和雨量等級發送打開或關閉天窗指令到天窗控制單元。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汽車的智能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在智能控制狀態下,若所述天窗控制單元監測到目前天窗處于關閉狀態,且所述雨量監測單元監測到雨量等級為無雨時,所述智能控制單元控制所述天窗控制單元打開汽車天窗。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智能照明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在智能控制狀態下,若所述天窗控制單元監測到目前天窗處于開啟狀態,且所述雨量監測單元監測到雨量等級為小雨至大暴雨中任一個等級時,所述智能控制單元控制所述天窗控制單元關閉汽車天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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