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解酒飲品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211956.1 | 申請日: | 2013-05-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8424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11 |
| 發明(設計)人: | 鄭通彪 | 申請(專利權)人: | 鄭通彪 |
| 主分類號: | A23L2/02 | 分類號: | A23L2/02;A23L1/29 |
| 代理公司: | 桂林市持衡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45107 | 代理人: | 周兆陽 |
| 地址: | 538034 廣西壯族自治***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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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解酒 飲品 | ||
1.一種解酒飲品,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組成:植物濃縮液30~50份、西紅柿汁20~30份、西瓜汁20~40份、葡萄汁15~25份、柚子汁5~10份、芹菜汁5~10份、青果汁5~10份、蜂蜜30~60份;
所述的植物濃縮液通過以下方法制得:按重量份稱取甘草20~40份、生姜5~10份、綠豆5~10份、黑豆5~10份,加入50~100份水熬煮至沸騰2~4小時,過濾,濾液濃縮后的相對密度為1.0~1.2,即得。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解酒飲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原料的重量份數為:植物濃縮液35~45份、西紅柿汁24~26份、西瓜汁26~34份、葡萄汁18~22份、柚子汁7~8份、芹菜汁6~8份、青果汁7~9份、蜂蜜40~50份。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解酒飲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原料的重量份數為:植物濃縮液40份、西紅柿汁25份、西瓜汁30份、葡萄汁20份、柚子汁7份、芹菜汁8份、青果汁7份、蜂蜜45份。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解酒飲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濃縮液原料的重量份數為:甘草30份、生姜8份、綠豆7份、黑豆6份。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解酒飲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濃縮液制作過程熬煮沸騰時間為3小時、過濾、濾液濃縮后的相對密度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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