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鍋和包含鍋的烹飪用具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210934.3 | 申請日: | 2013-05-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07631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2-17 |
| 發明(設計)人: | 張淦;嚴璐 | 申請(專利權)人: | 奔騰電器(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27/12 | 分類號: | A47J27/12;A47J36/24 |
| 代理公司: | 上海浦一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11 | 代理人: | 潘詩孟 |
| 地址: | 201613 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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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包含 烹飪 用具 | ||
1.一種鍋(1),其特征在于,所述鍋(1)配置為與具有包括第一熱源(31)和第二熱源(32)的加熱工具(3)配合使用,且所述鍋(1)的內部空間具有彼此分隔的第一部分(111)和第二部分(112),所述第一部分(111)和所述第二部分(112)的結構和相對位置根據所述第一熱源(31)和所述第二熱源(32)來配置,以使得所述第一熱源(31)基本只對所述第一部分(111)加熱,所述第二熱源(32)基本只對所述第二部分(112)加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111)和所述第二部分(112)以所述鍋(1)的鍋底(114)為共同底面,并被分隔組件(110)分隔。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鍋,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隔組件(110)從所述鍋底(114)基本向所述鍋(1)的開口方向延伸而成,基本隔絕所述第一部分(111)和第二部分(112)之間的液體連通。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鍋,其特征在于,包括多個相互替代的并可與所述鍋(1)分離的分隔組件(110),其中不同的分隔組件(110)以不同的方式對所述鍋(1)的內部空間進行分隔。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鍋,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隔組件(110)包括空心圓柱,所述空心圓柱將所述鍋的所述內部空間分為處于所述空心圓柱的內側的所述第一部分(111)和處于所述空心圓柱外側的所述第二部分(112)。
6.根據權利要求2或4所述的鍋,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隔組件(110)可調,通過調節所述分隔組件(110),以不同的方式對所述鍋(1)的內部空間進行分隔。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111)與所述第二部分(112)之間基本熱隔離。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鍋底包括位于所述第一部分(111)中的第一區域和位于所述第二部分(112)中的第二區域,所述分隔組件(110)將所述第一區域和所述第二區域彼此分隔。
9.一種烹飪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鍋(1),以及加熱工具(3),所述加熱工具(3)包括第一熱源(31)和第二熱源(32),所述第一部分(111)、第二部分(112)、第一熱源(31)和第二熱源(32)被配置為所述第一熱源(31)基本只對所述第一部分(111)加熱,所述第二熱源(32)基本只對所述第二部分(112)加熱。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烹飪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工具(3)包括控制裝置(33),所述控制裝置(33)對所述第一熱源(31)和所述第二熱源(32)相互獨立地控制。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烹飪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工具(3)包括以下各項中的任一項:雙/多環燃氣燃燒器、雙/多環燃氣紅外線燃燒器或雙/多環電加熱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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