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應用商店渠道標識的傳輸方法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195718.6 | 申請日: | 2013-05-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46997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8-14 |
| 發明(設計)人: | 王慶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微云即趣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6 | 分類號: | G06Q30/06;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吳開磊 |
| 地址: | 100190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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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應用 商店 渠道 標識 傳輸 方法 系統 | ||
1.一種應用商店渠道標識的傳輸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應用商店的服務器端保存應用商店所屬的應用軟件;
在應用商店的客戶端設置共享存儲區,在所述共享存儲區內存儲該應用商店客戶端對應的渠道信息;
應用商店的服務器端需要獲取所述應用商店所屬的應用軟件對應的渠道標識時,從所述共享存儲區中獲取所述應用商店客戶端對應的渠道信息,并發送給所述應用商店的服務器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從所述共享存儲區中獲取所述應用商店客戶端對應的渠道信息,包括:
所述共享存儲區為AndroidManifest.xml文件;
通過Android系統提供的PackageManager來訪問所述AndroidManifest.xml文件獲取所述應用商店客戶端對應的渠道信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從所述共享存儲區中獲取所述應用商店客戶端對應的渠道信息,包括:
所述共享存儲區為SharedPreference文件;
通過訪問所述SharedPreference文件獲取所述應用商店客戶端對應的渠道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從所述共享存儲區中獲取所述應用商店客戶端對應的渠道信息,包括:
所述共享存儲區為自定義的ContentProvider文件,且所述ContentProvider文件提供有渠道訪問接口;
通過Android系統的標準接口來訪問所述渠道訪問接口獲取所述應用商店客戶端對應的渠道信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所述共享存儲區內存儲該應用商店客戶端對應的渠道信息,包括:
所述應用商店客戶端攜帶有標識其渠道來源的渠道信息,通過所述應用商店客戶端將與該應用商店客戶端相對應的渠道信息寫入所述共享存儲區并進行存儲。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從所述共享存儲區中獲取所述應用商店客戶端對應的渠道信息,并發送給所述應用商店的服務器端之后,還包括:
所述應用商店的服務器端接收到所述渠道信息后,根據所述渠道信息對所述應用商店所屬的應用軟件的收入進行分渠道結算。
7.一種應用商店渠道標識的傳輸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應用商店服務器端,用于保存應用商店所屬的應用軟件;
應用商店客戶端,用于設置共享存儲區,在所述共享存儲區內存儲該應用商店客戶端對應的渠道信息;應用商店的服務器端需要獲取所述應用商店所屬的應用軟件對應的渠道標識時,從所述共享存儲區中獲取所述應用商店客戶端對應的渠道信息,并發送給所述應用商店的服務器端。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應用商店客戶端包括:存儲模塊及訪問模塊;
所述存儲模塊中設置有AndroidManifest.xml文件;
所述AndroidManifest.xml文件用于作為共享存儲區;
所述訪問模塊中設置有Android系統提供的PackageManager;
所述PackageManager用于訪問所述AndroidManifest.xml文件獲取所述應用商店客戶端對應的渠道信息。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應用商店客戶端包括:存儲模塊及訪問模塊;
所述存儲模塊中設置有SharedPreference文件;
所述SharedPreference文件用于作為共享存儲區;
所述訪問模塊,用于訪問所述SharedPreference文件獲取所述應用商店客戶端對應的渠道信息。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應用商店客戶端包括:存儲模塊及訪問模塊;
所述存儲模塊中設置有自定義的ContentProvider文件,且所述ContentProvider文件提供有渠道訪問接口;
所述ContentProvider文件用于作為共享存儲區;
所述訪問模塊中設置有Android系統的標準接口;
所述標準接口用于訪問所述渠道訪問接口獲取所述應用商店客戶端對應的渠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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