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外燃料箱訪問蓋、機翼和飛行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182186.2 | 申請日: | 2013-05-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19927B | 公開(公告)日: | 2016-11-23 |
| 發明(設計)人: | 馬科斯·阿拉斯拉基 | 申請(專利權)人: | 空中客車營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4C3/34 | 分類號: | B64C3/3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魏金霞;吳煥芳 |
| 地址: | 西班牙*** | 國省代碼: | 西班牙;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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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燃料箱 訪問 機翼 飛行器 | ||
1.飛行器的外燃料箱訪問蓋(4)(外FTAC),所述外燃料箱訪問蓋(4)適于被用來封蓋用于訪問飛行器的機翼的內部的人孔的空隙區域(2)的外開口,其中所述機翼的內部包括燃料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外FTAC包括適于使爆燃性氣體從所述空隙區域逸出至大氣的爆燃性氣體釋放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FTAC(4),其中所述釋放裝置為易碎線(8),所述易碎線(8)位于所述蓋(4)上并且被校準為一旦由于爆燃性氣體而使得達到預定水平的壓力就破裂。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FTAC(4),其中所述釋放裝置是易碎區域,所述易碎區域優選是盤(5)并且適于一旦達到預定水平的壓力就打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FTAC(4),其中釋放裝置是門(9),所述門(9)包括用于將所述門(9)固定至所述外FTAC(4)的夾持裝置(10),其中一旦由于爆燃性氣體而使得達到預定水平的壓力,所述門(9)適于爆脫并且所述夾持裝置(10)適于破碎或偏轉。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FTAC(4),其中所述釋放裝置是由塑料制成的門(9)。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外FTAC(4),其中所述釋放裝置是門(9)并且所述空隙區域包括火焰捕獲器。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FTAC(4),其中所述釋放裝置是開口通風裝置,使得所述人孔的所述空隙區域(2)與所述外FTAC(4)的外部部分連通。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外FTAC(4),其中所述開口通風裝置上包括至少一個孔口(12)。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外FTAC(4),其中多個孔口(12)定位成使得在飛行器在巡航條件下飛行時所述多個孔口遵循根據氣流的流線的方向。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外FTAC(4),其中外FTAC(4)是示出兩個端部的長形的部件,其中所述外FTAC(4)包括兩組優選是六個孔口(12)的孔口(12),每組孔口(12)為按照符合靠近每端的氣流的流線的線分布的孔串,從而提供了兩個孔結構——每端處提供一個孔結構。
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外FTAC(4),其中所述外FTAC(4)包括位于所述外FTAC(4)的內部側中的內蓋(15),在所述內蓋(15)與所述外FTAC(4)之間圍有腔(19)使得:
-所述開口通風裝置與腔(19)連通;并且
-所述腔(19)也通過開口(13)與所述空隙區域(2)連通。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外FTAC(4),其中所述內蓋(15)或所述外FTAC(4)包括壓力擋板(14)使得腔(19)被劃分成如下至少兩個子腔:
-通過所述開口(13)與所述空隙區域(2)連通的第一子腔(19.1);以及
-與所述第一子腔(19.1)連通并也與所述開口通風裝置連通的第二子腔(19.2)。
13.一種飛行器機翼,包括至少一個燃料箱訪問裝置,所述至少一個燃料箱訪問裝置包括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外FTAC(4)。
14.飛行器,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機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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