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牛樟芝飲品及其制備工藝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10134955.1 | 申請日: | 2013-04-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106822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0-22 |
| 發(fā)明(設(shè)計(jì))人: | 黃建康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黃建康 |
| 主分類號: | A23L2/02 | 分類號: | A23L2/02;A23L2/52;A23L1/30 |
| 代理公司: | 福州市鼓樓區(qū)京華專利事務(wù)所(普通合伙) 35212 | 代理人: | 宋連梅 |
| 地址: | 350000 福建***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種牛 飲品 及其 制備 工藝 | ||
1.一種牛樟芝飲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牛樟芝飲品包括牛樟芝提取液、L-阿拉伯糖、檸檬酸、檸檬酸鈉以及香精,所述牛樟芝提取液的波美度為8°Bé-10°Bé,且各組分的體積比為牛樟芝提取液:L-阿拉伯糖:檸檬酸:檸檬酸鈉=15:0.05:0.00.5:0.00.1。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牛樟芝飲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牛樟芝飲品還包括紅棗濃縮液,所述紅棗濃縮液的波美度為13°Bé~15°Bé,所述牛樟芝提取液與紅棗濃縮液的體積比為15:0.2。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牛樟芝飲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牛樟芝飲品還包括靈芝提取液,所述靈芝提取液的波美度為13°Bé~15°Bé,所述牛樟芝提取液與靈芝提取液的體積比為15:0.5。
4.一種牛樟芝飲品的制備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備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0、以牛樟芝子實(shí)體或菌絲體為原料,加入原料質(zhì)量10倍的水,加熱至60~80℃,保溫浸泡3-5小時后,取上清液,剩余為藥渣;
步驟20、往藥渣中加入原料質(zhì)量5倍的水,加熱至60~80℃,保溫浸泡3-5小時后,取上清液;
步驟30、合并二次上清液,過100目篩網(wǎng),即為牛樟芝提取液;
步驟40、往牛樟芝提取液中加入L-阿拉伯糖、檸檬酸、檸檬酸鈉以及香精,且各組分的體積比為牛樟芝提取液:L-阿拉伯糖:檸檬酸:檸檬酸鈉=15:0.05:0.00.5:0.00.1,即得牛樟芝飲品。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牛樟芝飲品的制備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40中還加入了紅棗濃縮液,所述紅棗濃縮液的波美度為13°Bé~15°Bé,所述牛樟芝提取液與紅棗濃縮液的體積比為15:0.2。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牛樟芝飲品的制備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40中還加入了靈芝提取液,所述靈芝提取液的波美度為13°Bé~15°Bé,所述牛樟芝提取液與靈芝提取液的體積比為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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