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以超微皮革粉體為填料的聚氨酯合成革底基清潔生產工藝在審
| 申請號: | 201310128600.1 | 申請日: | 2013-04-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9070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11 |
| 發明(設計)人: | 丁志文;陳永芳;龐曉燕;程正平;劉娜;楊雅瓊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皮革和制鞋工業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D06N3/14 | 分類號: | D06N3/14;B32B27/40;B32B27/12;C08L75/04;C08L33/00;C08L47/00;C08L89/00;C08J9/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興園專利事務所 11233 | 代理人: | 王蘊;馬經文 |
| 地址: | 100015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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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皮革 填料 聚氨酯 合成革 清潔 生產工藝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合成革的生產工藝,具體是一種以超微皮革粉體為填料的聚氨酯合成革底基(底層)的清潔生產工藝。
背景技術
合成革是模擬天然皮革的組織結構和使用性能,并可作為天然皮革的代用品的復合材料。廣泛用于制作鞋、靴、箱包和球類等。
根據國家統計局對合成革行業規模以上500多家企業產量統計,2011年達到241萬噸,合43億平方米,其中聚氨酯合成革28億平方米,實現工業總產值1000多億元,同比增長9.57%,生產總量排名世界第一。我國已經成為世界上合成革生產第一大國、消費大國和進出口貿易大國。
目前,PU合成革主要采用溶劑型的生產工藝,工藝流程是:非織造布→溶劑型聚氨酯濕法凝固涂層(底層)→水洗→干燥→溶劑型聚氨酯干法移膜涂層(面層)→表面修飾。濕法生產工藝是使用樹脂的二甲基甲酰胺(DMF)溶液對無紡布或毛布進行處理,再使用水置換二甲基甲酰胺(DMF)形成多孔結構。
濕法工藝生產過程會產生二甲基甲酰胺(DMF)廢水。從調查數據來看,DMF的回收率90%,有10%的二甲基甲酰胺(DMF)被分解、殘留等進入環境。濕法工藝生產過程會產生DMF廢水、柔紋廢水以及生活廢水,還有回收系統中產生的釜殘和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工業下角料等廢渣。二甲基甲酰胺(DMF)可經呼吸道、皮膚和消化道侵入機體,引起中毒反應。PU合成革生產中,均采用有機溶劑的PU樹脂作為生產革品的基層和面層,這種類型的PU樹脂均以甲苯、二甲苯、丙酮、丁酮(MEK)、乙酸乙酯和二甲基甲酰胺(DMF)等作為主要溶劑通過聚合法制得。這些溶劑,毒副作用大,不僅造成環境污染,危害身體,而且易燃易爆,極易引發火災等事故。
合成革是有一定污染的行業,在產品的生產過程、配套裝置以及產品深度處理過程都會產生環境污染物,大量的污染物排到環境之中,環境問題日益凸顯。如果能在合成革生產中實現污染物降低,一方面將騰出巨大的環境容量,能夠使該行業做得更大;另一方面,將大幅度地降低成本,增加企業的經濟效益,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使該行業做得更強。因此,在合成革行業快速發展的同時,如何實現合成革行業污染物的降低,不但關系著合成革行業的生存、發展,也密切關系著區域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是一個現實而緊迫的課題。
在制革過程中,削勻、修邊等工序會產生大量的皮革固體廢棄物。資料顯示,我國每年皮革加工過程產生150萬噸的皮革固體廢棄物。這些固體廢棄物如果無法得到有效的處理,則既占用了場地,又污染了環境,同時也是對資源的極大浪費。皮革固體廢棄物經過離心式粉碎機進行粉碎處理得到超微皮革粉體。以超微粉碎皮革固體廢棄物得到的超微皮革粉體為主要原料,利用馬來酸酐、馬來酸酐-丙烯酸接枝改性,得到了性能穩定的超微皮革粉體(現有技術)。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采用天然超微皮革粉體為填料,提供一種基于聚氨酯合成革底基的清潔生產工藝,消除合成革濕法生產工藝中二甲基甲酰胺(DMF)的污染,降低合成革行業的污染,提高合成革的透水汽及透氣性。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一種以超微皮革粉體為填料的聚氨酯合成革底基的清潔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
(1)制備混合有超微皮革粉體的水性涂飾漿料;
(2)制備微發泡涂飾劑:將所述的水性涂飾漿料加工為微發泡涂飾劑;
(3)涂底基:涂敷微發泡涂飾劑層并干燥熟化,制成合成革底基。
所述的水性涂飾漿料的成分和含量為:水性成膜劑45-65%、水性發泡劑1-3%、水性泡沫穩定劑1-3%、超微皮革粉10-18%、水性填料8-15%,色漿5-20%,交聯劑1-5%,余量為流平劑、消光劑、柔軟劑、酪素液、防粘劑等助劑。
所述的助劑包括流平劑、消光劑、柔軟劑、酪素液和防粘劑中的一種以上。
所述的水性成膜劑包括聚氨酯乳液、丙烯酸樹脂乳液、丁二烯樹脂乳液和酪素液中的一種以上。
所述的水性發泡劑是陰離子型表面活性劑、陽離子型表面活性劑和非離子型表面活性劑中的一種以上。
所述的超微皮革粉為馬來酸酐改性超微皮革粉或/和馬來酸酐-丙烯酸改性超微皮革粉,該超微皮革粉的粒徑是30-80μm,改性超微皮革粉中的一種以上。
所述的水性泡沫穩定劑包括聚乙烯醇、羧乙基纖維素、羥丙基纖維素、可溶性淀粉和明膠中的一種以上。
所述的色漿、消光劑、柔軟劑、酪素液、防粘劑、交聯劑、流平劑是水溶性的。
所述的交聯劑為:氮丙啶類、異氰酸酯類、胺類交聯工劑中的一種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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