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交互式投影系統及其觸控交互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123387.5 | 申請日: | 2013-04-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2641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7-31 |
| 發明(設計)人: | 潘炯丞 | 申請(專利權)人: | 蘇州佳世達光電有限公司;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3/041 | 分類號: | G06F3/041;G03B21/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15011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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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交互式 投影 系統 及其 交互 方法 | ||
1.一種交互式投影系統,其特征在于該投影系統包括:
投影模塊,用以投射一投影畫面;
投影幕,用于顯像該投影模塊投射的該投影畫面;
光幕投射模塊,用以在該投影模塊與該投影幕之間投射一光幕;
觸控感測模塊,耦接該投影幕,用以感測該投影幕是否被觸碰;以及
光感測模塊,用以感測該光幕上是否存在遮擋點,進而得到對應該遮擋點在該投影畫面上的坐標位置;
其中,當該投影幕被觸碰時,該觸控感測模塊發送第一觸發信號至該光幕投影模塊以使得該光幕投射模塊投射該光幕,該光感測模塊感測到該投影幕上觸碰位置對應該光幕上的該遮擋點后發出第二觸發信號至該投影模塊以使該投影模塊執行對應該投影畫面上該坐標位置的觸控操作;當該投影幕不被觸碰時,則不形成該光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光幕與該投影幕是平行的。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光幕投射模塊包含激光發射器,該光幕是由不可見的激光形成的不可見光幕。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光感測模塊為紅外感應器,用以偵測該光幕的反射光線,當該光幕上存在該遮蔽點時,該光感測模塊根據該遮蔽點的反射光線以獲取該遮蔽點在該光幕上的位置,其中,該遮蔽點在該光幕上的位置對應于該投影幕上的該觸碰位置。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系統,其特征在于該投影幕是金屬制成的,該觸控感測模塊包含電容觸控感應器,當投影幕被觸碰時,該觸控感測模塊偵測到該投影幕的電容值發生變化后,即發送該第一觸發信號至該光幕投影模塊。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系統,其特征在于該觸控感測模塊包含壓力觸控感應器,當投影幕被觸碰時,該觸控感測模塊偵測到該投影幕上發生壓力變化后,即發送該第一觸發信號至該光幕投影模塊。
7.一種用于交互式投影系統的觸控交互方法,該投影系統包含一投影幕,其特征在于該觸控交互方法包括:
A,投射一投影畫面至該投影幕上;
B,判斷該投影幕是否被觸碰,僅當該投影幕被觸碰時,于該投影幕前形成一光幕;
C,偵測該光幕上對應該投影幕上觸碰位置的遮蔽點位置,以獲取該觸碰位置在該投影畫面上的坐標位置;
D,執行對應該投影畫面上該坐標位置的觸控操作。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觸控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該光幕與該投影幕是平行的。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觸控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投影系統還包括觸控感測模塊和光幕投射模塊,該步驟B進一步包括:該觸控感測模塊感測該投影幕的電容值變化來判斷該投影幕是否被觸碰,當該投影幕的電容值發生變化時,該觸控感測模塊則發送第一觸發信號至該光幕投影模塊以使得該光幕投射模塊投射該光幕。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觸控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投影系統還包括觸控感測模塊和光幕投射模塊,該步驟B進一步包括:該觸控感測模塊感測該投影幕的壓力變化來判斷該投影幕是否被觸碰,當該投影幕發生壓力變化時,該觸控感測模塊則發送第一觸發信號至該光幕投影模塊以使得該光幕投射模塊投射該光幕。
11.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觸控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該光幕為不可見光幕。
12.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觸控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步驟C進一步包括:根據該光幕的反射光線以獲取該遮蔽點在該光幕上的位置,其中,該遮蔽點在該光幕上的位置對應于該投影幕上的該觸碰位置。
13.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觸控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步驟D進一步包括:當該觸控操作結束時,返回步驟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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