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木造建筑構造軀體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077461.4 | 申請日: | 2013-03-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06365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3-01 |
| 發明(設計)人: | 今井淳一;石山央樹;中島裕貴 | 申請(專利權)人: | 住友林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E04B1/00 | 分類號: | E04B1/00;E04B1/19;E04B1/58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72002 | 代理人: | 徐殿軍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建筑構造 軀體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通過由木材構成的柱、梁、以及抵抗水平方向的力的承重墻等構成的木造建筑構造軀體,特別涉及包括上端或下端與梁等橫架材或基礎以能夠進行彎曲力矩的傳遞的方式接合的柱的木造建筑構造軀體。
背景技術
使用柱和梁等橫架材構建的木造建筑物的許多為通過在柱與柱之間設置斜支柱(也即斜撐)的承重墻、或在柱與柱之間固定面材的承重墻抵抗地震時等的水平方向力的骨架構造。在這樣的構造中,設在上述承重墻的兩側部的柱為在與梁、臥木或橫梁等橫架材之間不傳遞彎曲力矩、而主要通過軸力支撐梁等的軸柱,斜支柱或面材約束軸柱的傾斜。
另一方面,作為與骨架構造不同的構造,在木造建筑物中還提出了將柱與梁等橫架材可進行彎曲力矩的傳遞地接合的框架(Rahmen)構造,例如有在專利文獻1中記載的構造。在框架構造中,容易得到柱較少的居室空間,并且容易在外壁部確保較大的開口。在這樣的框架構造中,通過柱的彎曲剛性以及與柱可進行彎曲力矩的傳遞地接合的橫架材等的彎曲剛性來抵抗地震時等的水平方向力。
在這樣使構造軀體為框架構造來構成木造建筑物的情況下,在梁的下側、除了作為框架構造的柱以外還配置軸柱而另外設置外壁及分隔壁的情況較多。在專利文獻2中記載有將這樣的外壁及分隔壁做成承重墻而作為構造軀體的一部分的技術。如果將外壁及分隔壁做成能夠抵抗地震時等的水平方向力的結構,則使作為框架構造的柱的數量減少,有可能成為經濟性良好的構造。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04-92150號公報
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2006-118275號公報
但是,在構成上述框架構造的柱及梁、和使用面材等的承重墻中,抵抗水平方向力的機構完全不同,對于水平方向力的變形特性不同。特別是,存在柱和承重墻的各自在失去承載力之前的層間變形量、即在柱支撐的梁與基礎或下層的梁之間、該梁的在軸線方向上發生的水平方向的相對的位移較大地不同的情況。若有這種特性的差異,則在如地震運動那樣水平方向力反復作用時,有可能先發生構造軀體的一部分的性能下降。并且,可以想到吸收反復作用的地震運動的能量的能力下降。
發明內容
本發明是鑒于上述那樣的情況而做出的,其目的是得到一種與橫架材或基礎能夠進行彎曲力矩的傳遞地接合的框架構造的柱和承重墻充分發揮各自具有的承載力和振動能量的吸收性能、具有較大的耐震性的木造建筑構造軀體。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有關技術方案1的發明,提供一種木造建筑構造軀體,具有:木制柱,立設在基礎或下層的梁上,截面為扁平的長方形;木制梁,以下面對置的方式接合在上述木制柱上,在該木制柱的截面的長軸方向上具有軸線;承重墻,以規定間隔立設在上述基礎或上述下層的梁上,具備通過軸力支撐上述木制梁的兩根軸柱、和固定在這些軸柱的兩者上的板材或兩端固定在這些軸柱上并在傾斜方向上架設的規定寬度的多個板材;上述木制柱的下端部經由在該木制柱的截面的長軸方向上的兩端附近分別在鉛直方向上配置的兩根第1螺栓,以能夠從上述木制柱進行彎曲力矩的傳遞的方式接合在上述基礎或上述下層的梁上;經由在該木制柱的截面的長軸方向的兩端附近分別在鉛直方向上配置的兩根第2螺栓,以能夠在上述木制梁與上述木制柱兩者間進行彎曲力矩的傳遞的方式接合上述木制柱與上述木制梁;以當在上述木制梁與上述基礎或上述下層梁之間發生了上述木制梁的軸線方向的相對的位移時、上述木制柱破壞之前發生的上述相對的位移與上述承重墻破壞之前發生的上述相對的位移大致相同、或者為上述承重墻破壞之前發生的上述相對的位移以上的方式,設定上述第1螺栓及上述第2螺栓的在上述相對的位移時發生伸長的范圍的長度、和上述木制柱的截面的長軸方向的尺寸。
在該木造建筑構造軀體中,當水平方向力作用時,在木制梁與基礎或下層的梁之間,在該木制梁的軸線方向上發生水平方向的相對的位移即層間變形。當發生了該層間變形時,在能夠在與基礎或梁之間進行彎曲力矩的傳遞地接合的木制柱、即框架構造的設有柱的部分中,發生柱自身的彎曲變形、以及柱與梁或基礎的接合部的兩者間的角度的變化即接合部的變形。并且,木制柱與木制梁或基礎的角度的變化通過在接合部的兩根螺栓中的一個中發生伸長、在另一個螺栓附近的柱上作用壓縮力而發生。上述接合部的變形性能根據螺栓的長度而較大地變動,如果螺栓的長度較小,則螺栓在斷裂前被容許的變形量變小,如果螺栓的長度變大,則螺栓在斷裂前被容許的變形量變大。此外,如果木制柱的截面的長軸方向的尺寸較小,則在木制柱中容易發生彎曲變形,破壞之前的層間變形變大。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住友林業株式會社,未經住友林業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10077461.4/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同類專利
- 專利分類
E04B 一般建筑物構造;墻,例如,間壁墻;屋頂;樓板;頂棚;建筑物的隔絕或其他防護
E04B1-00 一般構造;不限于墻,例如,間壁墻,或樓板或頂棚或屋頂中任何一種結構
E04B1-02 .主要由承重的塊狀或板狀構件構成的結構
E04B1-16 .堆料結構,例如混凝土在現場以澆制或類似方法成型的結構,同時利用或不利用附加構件,例如,永久性結構、由承重材料覆蓋的基礎
E04B1-18 .包含長形承重部件的結構,例如,包含柱,大梁,骨架
E04B1-32 .拱形結構;穹窿頂的結構;折板結構
E04B1-34 .特種結構,例如,用由桅桿結構或封閉的電梯井或樓梯間等塔式結構支承的懸吊或懸臂桿件;與彈性穩定性有關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