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車充電系統及其適用的充電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055684.0 | 申請日: | 2013-02-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009501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8-27 |
| 發明(設計)人: | 江明諭 | 申請(專利權)人: | 臺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J7/00 | 分類號: | H02J7/00 |
| 代理公司: | 隆天國際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趙根喜;呂俊清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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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車 充電 系統 及其 適用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關于一種充電系統,且特別關于一種依據電動車欲行駛距離來決定充電時間的電動車充電系統及其適用的充電方法。
背景技術
燃油式汽車的發明確實改善了人類行動上的方便與貨物運送的問題,且隨著制造技術的進步,燃油式汽車被大量生產,現今燃油式汽車己經成為人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之一。目前世界燃油式汽車總數約8.5億輛,而全球57%的石油消費在交通領域(其中美國達到67%),預計到2020年燃油式汽車將達到12億輛,全球石油需求與常規石油供給之間將出現凈缺口,石油能源供需矛盾日益凸顯。預計2050年的供需缺口幾乎相當于2000年世界石油總產量的兩倍,石油價格會飛速上漲,造成汽車使用成本越來越高。因此,各國都在積極鼓勵發展新能源汽車,以改變能源結構,降低對石油的依賴。
此外,燃油式汽車運作時,會燃燒汽油造成空氣污染,使整個生態環境遭致破壞,近年來為了改善車輛對環境的破壞,各個車商都致力研發低污染的汽車,以保護我們的環境。在各種新能源汽車中,電動汽車的技術背景相對比較成熟,且電網已經鋪設到全球各地,可以很方便的獲得穩定的電能,所以電動車是新能源汽車發展的一個重要方向。
電動車主要是通過充電設備,例如充電站等,做為補充電力的主要途徑。而以目前最新的電池技術,電動車所需的充電時間短則二十至三十分鐘,長則超過十小時,實際充電時間根據車輛與充電設備的種類不同而所差異,然而不論從駕駛的經驗或充電設備的營運的角度而言,電動車的充電時間仍與一般加油所需時間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如何在現有充電技術下有效縮短充電時間,是所有充電設備的制造與營運者所考慮的重點之一。
其中由于電動車的充電運作目前而言大部份皆是由電動車來直接來判斷充電是否結束,駕駛并無法針對此點輕易改變,又一般電動車皆以充到充電電池的80%以上作為停止充電條件,并未考慮實際用電動車需求或是駕駛習慣,如此一來,將使得電動車可能花費過多時間于充電上。
此外,又有一些電動車及充電設備乃是提供充電時間的設定,在充電開始前即由駕駛主動設定本次充電時間,然而此方式也未考慮實際用車需求,也未考慮當時充電電池的剩余電量,使得預設的充電時間并不一定符合實際充電需求,同樣可能使得電動車花費過多時間于充電上。
因此,如何發展一種可改善上述現有技術缺失,使電動車的充電時間可依據欲行駛距離來決定的電動車充電系統及其適用的充電方法,實為相關技術領域者目前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動車充電系統及其適用的充電方法,其中電動車的充電時間依據電動車欲行駛的距離來決定,以解決現有電動車花費過多時間于充電上的缺失。
為達上述目的,本發明的一較廣義實施態樣為提供一種電動車充電系統,應用于電動車,包含:充電站,用以對電動車的充電電池充電,包含:充電單元,用以提供充電電能至充電電池;輸入單元,用以選擇性地接收關于電動車的型號信息及電動車的預定目的地;第一通訊接口,用以與電動車通訊,以從電動車隨時地接收充電電池的電量狀態及允許接收電能信息;控制單元,與充電單元連接而控制充電單元的運作,且與輸入單元及第一通訊接口連接,其中控制單元將型號信息、預定目的地與內建數據進行比對,以得到充電電池的種類信息及電動車由充電站行駛至預定目的地的行駛路徑,并依據種類信息、行駛路徑及電量狀態控制充電單元對充電電池充電,以使充電電池的剩余電量等于電動車行駛行駛路徑所需耗費的電量,且于充電期間,控制單元還依據允許接收電能信息動態調整充電電能的大小。
為達上述目的,本發明的另一較廣義實施態樣又提供一種充電方法,適用于電動車充電系統,其中充電系統具有充電站,以對電動車的充電電池充電,充電方法包含以下步驟:(a)接收關于電動車的型號信息與預定目的地、關于充電電池的電量狀態及允許接收電能信息(b)將型號信息、預定目的地與內建數據進行比對,以得到充電電池的種類信息及電動車由充電站行駛至預定目的地的行駛路徑;(c)充電站依據該充電電池的該種類信息、該行駛路徑及該電量狀態對充電電池充電,其中于充電期間,充電站依據允許接收電能信息而動態調整提供輸出給充電電池的充電電能大小。(d)判充電電池的剩余電量是否已充到等于該電動車行駛行駛路徑所需耗費的電量;以及(e)當判斷充電電池的剩余電量已充到等于電動車行駛行駛路徑所需耗費的電量,結束充電,當判斷充電電池的剩余電量尚未充到等于電動車行駛行駛路徑所需耗費的電量,再次執行步驟(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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