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半導體發光器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052061.8 | 申請日: | 2013-02-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4773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8-14 |
| 發明(設計)人: | 神谷真央;柏本啟佑;齋藤仁美;野田尚伸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合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1L33/38 | 分類號: | H01L33/3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康建峰;賈萌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半導體 發光 器件 | ||
1.一種半導體發光器件,包括:
第一導電型半導體層;
發光層;
第二導電型半導體層;
第一極性的導電部分,其電氣連接到所述第一導電型半導體層;以及
第二極性的導電部分,其電氣連接到所述第二導電型半導體層,
其中,所述第一極性的導電部分和所述第二極性的導電部分中的至少之一包括布置在發光表面上的多個分開的電極部分,以及
其中,所述分開的電極部分的位置越靠近所述發光表面的中心點,所述分開的電極部分被越稀疏地設置,所述分開的電極部分的位置越遠離所述發光表面的中心點,所述分開的電極部分被越密集地設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半導體發光器件,其中,
所述多個分開的電極部分包括:第一分開的電極部分;以及第二分開的電極部分,所述第二分開的電極部分位于比所述第一分開的電極部分更遠離所述中心點的位置處,
所述第二分開的電極部分包括具有小于所述第一分開的電極部分的第一最近電極間距離的第二最近電極間距離的電極部分,以及
所述最近電極間距離為所述分開的電極部分和最靠近所述分開的電極部分的所述第一極性的導電部分或最靠近所述分開的電極部分的所述第二極性的導電部分之間的距離。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半導體發光器件,其中,
所述最近電極間距離是第一極性的分開的電極部分和所述第二極性的導電部分之間的距離。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半導體發光器件,其中,
所述第一極性的導電部分和所述第二極性的導電部分中的每一個均包括多個所述分開的電極部分,以及
所述最近電極間距離為所述第一極性的導電部分的分開的電極部分和所述第二極性的導電部分的分開的電極部分之間的距離。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半導體發光器件,其中,
僅所述第一極性的導電部分包括所述多個分開的電極部分,以及
所述最近電極間距離為所述第一極性的導電部分的分開的電極部分和所述第二極性的導電部分之間的距離。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半導體發光器件,其中,
所述第一極性的導電部分包括使所述第一極性的分開的電極部分彼此電氣連接的所述第一極性的梳狀布線部分,以及
所述第二極性的導電部分包括使所述第二極性的分開的電極部分彼此電氣連接的第二極性的梳狀布線部分。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半導體發光器件,其中,
所述第一極性的導電部分包括電氣連接所述分開的電極部分的具有梳狀形狀的第一極性的梳狀布線部分,
所述第二極性的導電部分包括具有梳狀形狀的第二極性的梳狀電極部分,以及
所述最近電極間距離為連接到所述第一極性的梳狀布線部分的所述第一極性的分開的電極部分和所述第二極性的梳狀電極部分之間的距離。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半導體發光器件,其中,
比率b/a處于1.05≤b/a≤1.45的范圍內,
其中,
“a”表示位于離所述發光表面的中心點最遠的第一線上的所述分開的電極部分和位于僅次于所述第一線離所述發光表面的中心點最遠的第二線上的所述分開的電極部分之間的所述最近電極間距離,并且
“b”表示位于最靠近所述發光表面的中心點的第三線上的所述分開的電極部分和位于僅次于所述第三線最靠近所述發光表面的中心點的第四線的所述分開的電極部分之間的所述最近電極間距離。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半導體發光器件,其中,
所述最近電極間距離b與所述最近電極間距離a的所述比率b/a在1.15≤b/a≤1.35的范圍內。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半導體發光器件,其中,
所述第一極性的導電部分包括所述第一極性的分開的電極部分,以及
所述最近電極間距離為所述第一極性的所述分開的電極部分之間的距離。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豐田合成株式會社,未經豐田合成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10052061.8/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