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液晶模組的測試裝置及測試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046372.3 | 申請日: | 2013-02-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9188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5-08 |
| 發明(設計)人: | 黃笑宇;廖學士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華星光電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F1/13 | 分類號: | G02F1/13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紀恒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44287 | 代理人: | 胡海國 |
| 地址: | 518132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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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液晶 模組 測試 裝置 方法 | ||
1.一種用于液晶模組的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可在垂直方向振動的振動平臺、罩蓋及數個撞擊元件,所述罩蓋可拆卸地安裝在所述振動平臺上,并在所述振動平臺與罩蓋之間形成容置空間以用于容納待測的液晶模組及所述數個撞擊元件,所述數個撞擊元件設于所述容置空間內,用于在所述振動平臺振動時對所述待測的液晶模組的面板進行撞擊以驗證是否存在液晶量異常。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液晶模組的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撞擊元件為球狀。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液晶模組的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撞擊元件為金屬球。
4.如權利要求1至3項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用于液晶模組的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罩蓋包括頂壁及由所述頂壁的周緣向下延伸的側壁,在所述容置空間內放置所述待測的液晶模組后,所述罩蓋的頂壁與所述待測的液晶模組的面板之間的距離為所述撞擊元件的高度的五倍以上。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液晶模組的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罩蓋的側壁的底端向外延伸有凸緣,所述凸緣上設有第一固定件以將所述罩蓋與所述振動平臺相固定,所述罩蓋的側壁上于靠近其底端的位置設有第二固定件以用于將所述待測的液晶模組與所述罩蓋相固定。
6.一種用于液晶模組的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提供測試裝置及待測的液晶模組,所述測試裝置包括可在垂直方向振動的振動平臺、罩蓋及數個撞擊元件;
將所述待測的液晶模組平放于所述振動平臺上,并使所述待測的液晶模組的面板朝上;
將所述數個撞擊元件放置在所述待測的液晶模組的面板上;
將所述罩蓋固設于所述振動平臺上,并將所述數個撞擊元件及待測的液晶模組罩設于所述罩蓋內;
啟動所述振動平臺,所述振動平臺帶動所述待測的液晶模組在垂直方向上振動,所述待測的液晶模組的振動傳導至所述數個撞擊元件,使所述數個撞擊元件彈起后落下,對所述待測的液晶模組的面板進行撞擊;
停止所述振動平臺,取出經撞擊后的液晶模組。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液晶模組的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在所述將所述待測的液晶模組平放于所述振動平臺上的步驟之前,對所述待測的液晶模組的面板的進行畫面初始檢查,獲取初始檢查結果;
在所述停止所述振動平臺,取出經撞擊后的液晶模組的步驟之后,對所述經撞擊后的液晶模組的面板的進行畫面再次檢查,獲取再次檢查結果并與初始檢查結果進行對比,以判斷是否存在液晶量異常。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液晶模組的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將所述罩蓋固設于所述振動平臺上,并將所述數個撞擊元件及待測的液晶模組罩設于所述罩蓋內的步驟中,將所述罩蓋的頂壁與所述待測的液晶模組的面板之間的距離設置為所述撞擊元件的高度的五倍以上。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液晶模組的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撞擊元件選用球狀物。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液晶模組的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撞擊元件選用金屬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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