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焚燒爐爐蓋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045884.8 | 申請日: | 2013-02-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9039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5-08 |
| 發明(設計)人: | 劉玉山;鮑海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泰來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G5/44 | 分類號: | F23G5/44 |
| 代理公司: | 寧波市鄞州甬致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28 | 代理人: | 代忠炯 |
| 地址: | 315176 浙江省寧***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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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焚燒 爐爐蓋 | ||
1.一種焚燒爐爐蓋,它包括蓋體(1)和與支撐平臺(4)連接的環形蓋座(2),所述環形蓋座(2)的內孔套有蓋體(1),所述蓋體(1)上設有進料口(1.1)和煙道口(1.2),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與爐體(5)連接的密封冷卻座(3),所述密封冷卻座(3)內設有至少一個環形水槽,所述環形水槽開口向上;所述蓋座(2)設在密封冷卻座(3)上方,所述蓋座(2)上設有第一冷卻裝置,所述蓋座(2)底面連接有至少一個隔圈(2.1),所述隔圈(2.1)下端位于環形水槽內并與環形水槽一起構成迷宮密封;所述蓋體(1)上用于冷卻的第二冷卻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焚燒爐爐蓋,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冷卻座(3)包括內環形水槽(3.1)、中間環形水槽(3.2)和外環形水槽(3.3)這三個環形水槽,所述三個環形水槽由兩個分隔環(3.4)分隔,所述兩個分隔環(3.4)上端設有供水流過的通孔(3.5);所述隔圈(2.1)有兩個,所述兩個隔圈(2.1)分設在兩個分隔環(3.4)外側,兩個隔圈(2.1)的下端分別與內環形水槽(3.1)的內底面和外環形水槽(3.3)的內底面之間留有間隙。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焚燒爐爐蓋,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隔圈(2.1)的下端與內環形水槽(3.1)的內底面和外環形水槽(3.3)的內底面之間的間隙為20~50mm。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焚燒爐爐蓋,其特征在于:所述內環形水槽(3.1)的底板和外環形水槽(3.3)的底板均設有排污口(3.6),所述中間環形水槽(3.2)的底板連接有排水口(3.7),所述與排污口(3.6)和排水口(3.7)連接的管路上均設有閥門。
5.根據權利要求2~4中任何一項所述的焚燒爐爐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冷卻裝置包括第一冷卻水腔(2.2)、蓋座進水通道(2.3)和蓋座蒸汽通道(2.4),蓋座進水通道(2.3)和蓋座蒸汽通道(2.4)均與冷卻水腔(2.2)連通;所述蓋座(2)上還設有下端穿出蓋座(2)的底板、用于環形水槽進水的進水管路(2.5),所述蓋座(2)的底板設有對應環形水槽的通孔。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焚燒爐爐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冷卻裝置包括第二冷卻腔(1.3)、蓋體進水通道(1.4)和蓋體蒸汽通道(1.5),所述蓋體進水通道(1.4)和蓋體蒸汽通道(1.5)均與第二冷卻腔(1.3)連通,所述第二冷卻水腔(1.3)與進料口(1.1)、煙道口(1.2)經隔板分隔。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焚燒爐爐蓋,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料口(1.1)、煙道口(1.2)內均設有至少一圈耐火磚(6)。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焚燒爐爐蓋,其特征在于:所述蓋體(1)上還設有觀火孔(1.6),所述觀火孔(1.6)與冷卻水腔(1.3)經隔板分隔。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焚燒爐爐蓋,其特征在于:所述蓋體(1)上還設有用于檢測爐體內溫度的檢測孔(1.7),所述檢測孔(1.7)與冷卻水腔(1.3)經隔板分隔。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焚燒爐爐蓋,其特征在于:所述蓋體(1)上端的環邊設有加強筋(1.8),所述加強筋(1.8)上均設有用于起吊孔(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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