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備長炭的生產工藝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025196.5 | 申請日: | 2013-01-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2225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5-29 |
| 發明(設計)人: | 尹新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云南昌勝達投資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B53/02 | 分類號: | C10B53/02;C10B57/10;C10B57/00;C10B57/14 |
| 代理公司: | 云南派特律師事務所 53110 | 代理人: | 張怡 |
| 地址: | 650000 云南省昆明市海源*** | 國省代碼: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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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備長炭 生產工藝 | ||
1.一種備長炭的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選取烏岡木或青岡木為制碳木材,在炭化窯中經過干燥、燜蒸、炭化、煉火、冷卻幾個工藝步驟制得備長炭成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備長炭的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燥的工藝過程為:首先在炭化窯內鋪設一層底柴,然后將制碳木材放置在底柴上,半封閉窯門和煙囪,在窯門口用易燃木材燃燒加熱12~18天。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備長炭的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燜蒸的工藝過程為:熄滅窯門口的易燃木材,封閉窯門和煙囪,使制碳木材在窯內燜蒸7~14天,窯內溫度達60~80℃時,結束燜蒸。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備長炭的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炭化的工藝過程為:封閉窯門,窯門留兩個直徑2~4cm的小孔供氧,煙囪開啟三分之一,點燃底柴,將燜蒸后的制碳木材進行低溫炭化,窯內溫度控制在90~120℃。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備長炭的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煉火的工藝過程為:炭化完成,逐步開啟窯門和煙囪,是窯內溫度逐步升高,時間持續36~48小時,溫度達到500~600℃時,開啟窯頂的煉火孔,持續對制碳木材進行煉火。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備長炭的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卻的工藝過程為:經過6~8小時煉火,窯內溫度達到1000~1100℃時,取出制碳木材,用干灰覆蓋,自然冷卻,制得備長炭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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