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輕便型電動四輪車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10019663.3 | 申請日: | 2013-01-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35434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7-23 |
| 發(fā)明(設計)人: | 龐恩武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天津千翔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K5/01 | 分類號: | B62K5/01;B60K17/16;B60G11/04;B60K1/04 |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三利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12107 | 代理人: | 徐慰明 |
| 地址: | 301721 天津市武清區(qū)汊沽港鎮(zhèn)***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輕便 電動 四輪車 | ||
1.一種輕便型電動四輪車,包括車架、四個車輪、轉(zhuǎn)向系統(tǒng)、減震系統(tǒng)、驅(qū)動電機、電池組以及電機控制器,其特征在于:兩個后車輪的后傳動軸上安裝有差速器,所述驅(qū)動電機與所述差速器相連接;所述減震系統(tǒng)為四片鋼板,該鋼板呈弧形,一端固定在所述車架的底部,另一端通過鋼絲鎖緊在前后傳動軸上。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輕便型電動四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的中部設有電池箱,所述電池組平鋪在電池箱中。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輕便型電動四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箱的上部為車座,該車座的底部與一螺紋調(diào)節(jié)軸連接,所述車座的后面設有靠背,所述靠背通過一彈簧鋼板與車座底部連接。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輕便型電動四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的前后兩側(cè)設有保險杠,所述保險杠上設有吸能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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