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治療脊柱病理學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69154.5 | 申請日: | 2012-12-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03027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2-10 |
| 發明(設計)人: | A·摩爾;A·艾爾貝茲 | 申請(專利權)人: | APOS—醫學和運動技術有限公司;A·摩爾;A·艾爾貝茲 |
| 主分類號: | A43B7/14 | 分類號: | A43B7/14;A43B13/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紀凱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5 | 代理人: | 趙蓉民;張全信 |
| 地址: | 以色列*** | 國省代碼: | 以色列;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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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治療 脊柱 病理學 方法 | ||
1.一種治療罹患脊椎病理學的受試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下述步驟:
(a)將裝置固定至受試者的腳,其中所述裝置包括腳固定工具、可操作地附接到所述固定工具的支持部件、以及可移動的/可重定位的前突出物和可移動的后突出物,所述前突出物和所述后突出物與地接合;
(b)將所述后突出物和所述前突出物校準至平衡位置,所述平衡位置包括這樣的位置:其中所述裝置在著地期過程中給所述受試者的腳提供減少的內翻、減少的外翻或二者;和
(c)將所述后突出物和所述前突出物固定至所述支持部件;
其中所述受試者能夠行走,由此治療罹患脊椎病理學的受試者。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校準還包括:平衡足跟上升的時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校準包括調節:(a)所述前突出物、所述后突出物或它們的組合的回彈性;(b)所述前突出物、所述后突出物或它們的組合的硬度;(c)所述前突出物、所述后突出物或它們的組合的彈力;(d)或(a)、(b)和(c)的任意組合。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校準包括調節:所述前突出物、所述后突出物或它們的組合的高度;(b)所述前突出物、所述后突出物或它們的組合的凸度;(c)所述前突出物、所述后突出物或它們的組合的重量;(d)和(a)、(b)和(c)的組合。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平衡位置還包括這樣的位置:其中所述裝置在所述受試者的腳上施加圍繞踝的減少的外翻、內翻、背側或跖側轉矩。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后突出物是球狀突出物,所述前突出物是球狀突出物,或所述后突出物和所述前突出物二者都是球狀突出物。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后突出物和所述前突出物可移動地安裝至所述支持部件。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后突出物可在所述支持部件的跟骨支持部分內移動。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前突出物可在所述支持部件的趾骨或跖骨支持部分內移動。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前突出物、所述后突出物或它們的組合包括具有圓錐截面形狀的橫截面,所述圓錐截面包括圓形、橢圓形、拋物線和雙曲線中的至少一種。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前突出物的形狀不同于所述后突出物的外輪廓。
12.一種在罹患脊椎病理學的受試者中減少與脊椎病理學有關的疼痛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下述步驟:
(a)將裝置固定至受試者的腳,其中所述裝置包括腳固定工具、可操作地附接到所述固定工具的支持部件、以及可移動的前突出物和可移動的后突出物,所述前突出物和所述后突出物與地接合;
(b)將所述后突出物和所述前突出物校準至平衡位置,所述平衡位置包括這樣的位置:其中所述裝置在著地期過程中給所述受試者的腳提供減少的內翻、減少的外翻或二者;和
(c)將所述后突出物和所述前突出物固定至所述支持部件
其中所述受試者能夠行走,由此在罹患脊椎病理學的受試者中減少與脊椎病理學有關的疼痛。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校準還包括:平衡足跟上升的時機。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校準包括調節:(a)所述前突出物、所述后突出物或它們的組合的回彈性;(b)所述前突出物、所述后突出物或它們的組合的硬度;(c)所述前突出物、所述后突出物或它們的組合的彈力;(d)或(a)、(b)和(c)的任意組合。
15.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校準包括調節:所述前突出物、所述后突出物或它們的組合的高度;(b)所述前突出物、所述后突出物或它們的組合的凸度;(c)所述前突出物、所述后突出物或它們的組合的重量;(d)和(a)、(b)和(c)的組合。
16.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平衡位置還包括這樣的位置:其中所述裝置在所述受試者的腳上施加圍繞踝的減少的外翻、內翻、背側或跖側轉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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