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雙離合變速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61016.2 | 申請日: | 2012-12-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98823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18 |
| 發明(設計)人: | C·米歇爾;J·瓦夫齊希;M·韋克斯;M·倫寧格;T·羅澤邁爾;J·卡爾滕巴赫 | 申請(專利權)人: | ZF腓特烈斯哈芬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H3/00 | 分類號: | F16H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蘇娟 |
| 地址: | 德國腓特***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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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離合 變速器 | ||
1.一種用于車輛的雙離合變速器,所述雙離合變速器為中間傳動機構的結構形式并且具有兩個離合器(K1、K2),即,第一離合器(K1)和第二離合器(K2),所述兩個離合器的輸入側與驅動軸(AN)相連接并且所述兩個離合器的輸出側分別與相對于主軸軸線同軸地布置的第一變速器輸入軸(EW1)和第二變速器輸入軸(EW2)中的一個相連接,所述第一變速器輸入軸和第二變速器輸入軸分別分配有一個分變速器,所述雙離合變速器具有:至少兩個中間軸,即,第一中間軸(VW1)、第二中間軸(VW2);多個齒輪平面(I、II、III、V、VI、VII),其分配有多個傳動級(A、B、C、D、E、F、G、H、I);以及至少一個從動軸(AB),其能夠通過從動齒輪平面(IV)與分變速器相連接,其特征在于,具有至少九個所分配的傳動級(A、B、C、D、E、F、G、H、I)的僅僅六個齒輪平面,即,第一齒輪平面至第六齒輪平面(I、II、III、V、VI、VII)能通過僅僅四個雙動換擋元件(S1-S2、S3-S4、S5-S6、S7-S8)以及通過至少一個單動換擋元件(S9、S10)呈現出,其中,每個中間軸(VW1、VW2)能通過雙動換擋元件(S1-S2、S3-S4、S5-S6、S7-S8)與四個傳動級(A、B、C、D;E、F、G、H)相聯接,并且其中,所述第一變速器輸入軸(EW1)和所述第二變速器輸入軸(EW2)中的一個能通過單動換擋元件(S9)與一個傳動級(I)相聯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離合變速器,其特征在于,第一變速器輸入軸(EW1)為實心軸,其分配有兩個相對于所述主軸軸線同軸地布置的固定輪(Z4、Z5)和一個相對于所述主軸軸線同軸地布置的活動輪(Z6),其中,所述活動輪(Z6)能通過所述單動換擋元件(S9)與所述第一變速器輸入軸(EW1)相連接。
3.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雙離合變速器,其特征在于,第二變速器輸入軸(EW2)為空心軸,其分配有三個相對于所述主軸軸線同軸地布置的固定輪(Z1、Z2、Z3)。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雙離合變速器,其特征在于,第一中間軸(VW1)為實心軸,其相對于第一中間軸軸線同軸地布置,其中,所述第一中間軸(VW1)分配有一個相對于所述第一中間軸軸線同軸地布置的作為從動常量的固定輪(Z17)和四個相對于所述第一中間軸軸線同軸地布置的活動輪(Z7、Z8、Z9、Z10),其中,所述活動輪(Z7)和所述活動輪(Z8)能分別通過所述雙動換擋元件(S1-S2)與所述第一中間軸(VW1)相連接,以及所述活動輪(Z9)和所述活動輪(Z10)能夠分別通過所述雙動換擋元件(S5-S6)與所述第一中間軸(VW1)相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雙離合變速器,其特征在于,第二中間軸(VW2)為實心軸,其中,所述第二中間軸(VW2)分配有兩個相對于所述第二中間軸軸線同軸地布置的固定輪(Z18、Z15)和四個相對于所述第二中間軸軸線同軸地布置的活動輪(Z11、Z12、Z13、Z14),其中,所述活動輪(Z11)和所述活動輪(Z12)能分別通過所述雙動換擋元件(S3-S4)以及所述活動輪(Z13)并且所述活動輪(Z14)能分別通過所述雙動換擋元件(S7-S8)與所述第二中間軸(VW2)相連接,并且其中,所述固定輪(Z18)設置為從動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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