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儲存穩定的泡煮的飲料濃縮物及其制備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280054870.6 | 申請日: | 2012-03-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17100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7-09 |
| 發明(設計)人: | B.L.策勒;J.B.托平卡;D.A.凱澤 | 申請(專利權)人: | 卡夫食品集團品牌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3F3/42 | 分類號: | A23F3/42;A23F5/48;A23F3/16;A23F3/18;A23F3/22;A23F5/24;A23F5/26;A23F5/2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孔青;李進 |
| 地址: | 美國伊***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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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儲存 穩定 飲料 濃縮物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泡煮的飲料濃縮物,所述濃縮物包含:
約30-約90%非含水液體;小于約30%水和/或揮發性非含水液體;和
約10-約70%植物固體香料來源。
2.?權利要求1的泡煮的飲料濃縮物,其中所述非含水液體包含非揮發性非含水液體,其量超過或等于濃縮物中水和揮發性非含水液體的量。
3.?權利要求1或2的泡煮的飲料濃縮物,其中所述濃縮物包含約30-約90%非揮發性非含水液體。
4.?權利要求3的泡煮的飲料濃縮物,其中所述非揮發性非含水液體包含甘油、丙二醇和1,3-丙二醇中的至少一種。
5.?權利要求1的泡煮的飲料濃縮物,其中所述濃縮物包括小于約20%重量揮發性非含水液體。
6.?權利要求5的泡煮的飲料濃縮物,其中水和揮發性非含水液體的量小于或等于非揮發性非含水液體的量。
7.?權利要求1的泡煮的飲料濃縮物,其中植物香料固體選自豆子、種子、葉、根、花、細枝、莖、樹皮、莢、芽、皮、針狀物、冷凍干燥的咖啡、噴霧干燥的咖啡、噴霧干燥的茶、研磨烘烤的咖啡、速溶咖啡粉末、速溶茶粉末、研磨的咖啡豆、植物提取物,和它們的組合。
8.?權利要求7的泡煮的飲料濃縮物,其中植物香料固體由研磨的咖啡豆制備。
9.?權利要求7的泡煮的飲料濃縮物,其中香料固體由茶葉制備。
10.?權利要求1的泡煮的飲料濃縮物,其中所述非含水液體包含來源于咖啡豆、咖啡果、磨碎的咖啡殘渣和咖啡油中的至少一種的非含水液體。
11.?權利要求1的泡煮的飲料濃縮物,其中濃縮物中水和揮發性非含水液體的總量小于或等于濃縮物的總固體含量。
12.?權利要求1的泡煮的飲料濃縮物,其中約25-約60%植物固體香料來源。
13.?權利要求1的泡煮的飲料濃縮物,其中所述濃縮物包含小于約20%水和揮發性非含水液體。
14.?權利要求1的泡煮的飲料濃縮物,其中植物固體香料來源包含研磨烘烤的咖啡。
15.?一種制備泡煮的飲料濃縮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在約30-約90%非含水液體中混合約10-約70%植物固體香料來源,以形成混合物;
處理所述混合物,以將植物固體香料來源的平均粒徑降低至小于約50微米,以提供泡煮的飲料濃縮物。
16.?權利要求15的方法,其中約25-約60%植物固體香料來源。
17.?權利要求15或16的方法,其中包含約35-約55%植物固體香料來源。
18.?權利要求15-17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濃縮物含有小于濃縮物重量的約30%水和揮發性非含水液體。
19.?權利要求15-18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非含水液體包含非揮發性非含水液體,其量超過或等于濃縮物中水和揮發性非含水液體的量。
20.?權利要求15-19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濃縮物包含約30-約90%非揮發性非含水液體。
21.?權利要求15-10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非揮發性非含水液體包含甘油、丙二醇和1,3-丙二醇中的至少一種。
22.?權利要求15-21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濃縮物包含小于約20%重量揮發性非含水液體和水。
23.?權利要求15-22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水和揮發性非含水液體的量小于或等于非揮發性非含水液體的量。
24.?權利要求15-23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植物香料固體選自豆子、種子、葉、根、花、細枝、莖、樹皮、莢、芽、皮、針狀物,和它們的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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