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鈉二次電池用負極材料及其制造方法,以及鈉二次電池用負極及鈉二次電池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53204.0 | 申請日: | 2012-11-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99272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8-20 |
| 發明(設計)人: | 向井孝志;坂本太地;池內勇太;境哲男;谷邦彥;山下直人;池田幸一郎;山口基一郎 | 申請(專利權)人: | 獨立行政法人產業技術綜合研究所;五鈴精工玻璃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M4/58 | 分類號: | H01M4/58;H01M4/136;H01M4/36;H01M4/62;H01M10/054;H01M10/0568;H01M10/0569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萬商天勤知識產權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79 | 代理人: | 潘笑玲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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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二次 電池 負極 材料 及其 制造 方法 以及 | ||
1.一種鈉二次電池用負極材料,其由包含硫磺和銻的硫化物或者硫化物復合體構成。
2.一種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鈉二次電池用負極材料,其還包含下述(i)的成分,
(i)從由Sn、As、Bi、Ge、Ga、Pb、C組成的群中的至少選擇一種以上的元素;
硫磺、銻、上述成分(i)的比例為硫磺:10~70摩爾c/o,銻:10~70摩爾c/o,(i):3~60摩爾c/o。
3.一種權利要求2中所述的鈉二次電池用負極材料,所述硫化物復合體由硫化物玻璃構成,并含有0.5~40摩爾c/o的Ge成分。
4.一種鈉二次電池用負極材料,是由A成分和B成分組成的復合粉末,包括:
(1)A成分是可將鈉電化學地吸收和釋放的材料;
(2)B成分是含有權利要求1或2中所述的硫化物或硫化物復合體。
5.一種權利要求4中所述的鈉二次電池用負極材料,所述復合粉末是由B成分覆蓋A成分表面的復合粉末。
6.一種權利要求4或5中所述的鈉二次電池用負極材料,所述復合粉末整體中的A成分和B成分的比例為,當兩者的總量為100mass%時,A成分為40~95mass%,B成分為60~5mass%。
7.一種鈉二次電池用的負極,使用權利要求1至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負極材料。
8.一種權利要求7中所述的鈉二次電池用的負極,含有水系粘合劑。
9.一種權利要求7中所述的鈉二次電池用的負極,含有聚酰亞胺粘合劑。
10.一種鈉二次電池,使用權利要求7至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負極。
11.一種權利要求10中所述的鈉二次電池,電解液將NaPF6溶解在混合溶液中,混合溶液由主溶液和副溶液構成,碳酸乙烯酯構成主溶液,至少選取碳酸丙烯酯,碳酸甲乙酯,碳酸二甲酯和碳酸二乙酯中的一種構成副溶液。
12.一種權利要求4中所述的鈉二次電池用負極材料的制造方法,其包括以下工序:
(A)配制B成分的原料,通過熱處理(溫度400~1100℃、處理時間1~30小時),使配制物固熔化,從而獲得B成分;
(B)將A成分和B成分復合化。
13.一種權利要求12中所述的鈉二次電池用負極材料的制造方法,在所述(B)工序中通過機械研磨法使A成分和B成分復合化。
14.一種權利要求12中所述的鈉二次電池用負極材料的制造方法,在所述(B)工序中將A成分分散在熔化后的B成分中,冷卻后,對其進行粉碎處理。
15.一種權利要求12中所述的鈉二次電池用負極材料的制造方法,在所述(A)和/或(B)工序中,加入導電助劑和/或粘合劑,以使復合粉末含有導電助劑和/或粘合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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