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改進的復合吸氣劑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50593.1 | 申請日: | 2012-10-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30966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7-16 |
| 發明(設計)人: | A·伯納希;P·瓦卡 | 申請(專利權)人: | 工程吸氣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J7/18 | 分類號: | H01J7/18;H01L23/2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任宗華 |
| 地址: | 意大*** | 國省代碼: | 意大利;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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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改進 復合 吸氣 | ||
1.一種復合吸氣劑體系,它包括至少一種NEG材料和至少一種聚酰亞胺和/或聚酰胺基化合物,其特征在于至少80%面向周圍環境的NEG材料的表面用所述聚酰亞胺/聚酰胺基化合物涂布,和所述涂層的厚度為0.1至1mm。
2.權利要求1的復合吸氣劑體系,其中所述涂層的厚度為0.2至0.5mm。
3.權利要求1的復合吸氣劑體系,其中面向環境的NEG材料表面被完全涂布。
4.權利要求1的復合吸氣劑體系,其中所述聚酰亞胺或聚酰胺基化合物涂層是均勻的。
5.權利要求1的復合吸氣劑體系,其中所述聚酰亞胺化合物選自聚(l,2,3-三甲基-2,3-二氫-l,6-茚二基-l,4-亞苯基-乙烯),聚3,3,4,4'二苯甲酮四羧酸二酐聯苯胺,聚3,3,4,4'二苯甲酮四羧酸二酐苯二胺,聚3,3,4,4'二苯甲酮四羧酸二酐二氨基二苯甲酮,聚3,3,4,4'二苯甲酮四羧酸二酐二氨基茋,聚(均苯四酸二酐聯苯胺)。
6.權利要求1的復合吸氣劑體系,其中所述聚酰胺化合物選自聚(4,4'-氧基二亞苯基-均苯四酸酰亞胺),聚[亞氨基(l,6-二氧代-l,6-己二基)亞氨基-1,6己二基]聚[亞氨基(l-氧代-1,11-十一烷二基)]。
7.權利要求1的復合吸氣劑體系,其中所述NEG材料為粒度測定等于或小于500μm的粉末形式。
8.權利要求1的復合吸氣劑體系,其中所述NEG為厚度為0.5μm至300μm的薄膜形式。
9.權利要求8的復合吸氣劑體系,其中所述NEG薄膜的厚度為1μm至200μm。
10.權利要求1的復合吸氣劑體系,其中所述NEG材料包括Zr、Ti、Y中的至少一種或者它們的結合物與合金。
11.權利要求10的復合吸氣劑體系,其中所述NEG材料包括Zr,Ti,Y與下述中的一種或更多種的結合物和合金:V,Al,Ni,Fe,Si,Sb,Co,Mn,和其中Zr,Ti,Y中的至少一種的重量比等于或高于20wt%。
12.權利要求10的復合吸氣劑體系,其中所述NEG材料的活化溫度等于或低于450℃。
13.權利要求12的復合吸氣劑體系,其中活化溫度等于或低于450℃的所述NEG材料包括含下述的鋯結合物與合金:
·至少50wt%Zr,當NEG合金是二元合金或結合物時,
·至少20wt%Zr,當NEG含有三種或更多種元素時。
14.權利要求13的復合吸氣劑體系,其中所述NEG材料包括至少5wt%選自Co,Fe,V中的一種元素。
15.權利要求14的復合吸氣劑體系,其中所述NEG材料包括至少1wt%混合稀土(MM)。
16.一種氣敏器件,它含有前述任何一項權利要求的復合吸氣劑體系。
17.權利要求16的氣敏器件,其中所述器件在真空下密封。
18.權利要求16的氣敏器件,其中所述器件在惰性氣體氛圍下密封。
19.權利要求16的氣敏器件,其中在該器件內的壓力比大氣壓低至少100mb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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