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通信速度控制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43504.0 | 申請日: | 2012-06-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782625B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10 |
| 發明(設計)人: | 東野義明;佐野利弘;羽根田范幸;酒井卓也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亞克迪斯 |
| 主分類號: | H04W28/22 | 分類號: | H04W28/2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11038 | 代理人: | 許海蘭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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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通信 速度 控制系統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通信速度控制系統,特別涉及在從各便攜電話針對特定的連接目的地的通信量的累積值超過了一定限度的情況下,抑制該連接目的地與全部便攜電話之間的通信速度的技術。
背景技術
近年來,作為具備PDA功能的多功能便攜電話的智能手機廣泛普及,伴隨與此各用戶的數據通信量也不斷增加,開始發生通信運營商(載波)的設備升級趕不上的狀況。
在利用智能手機時,用戶一般加入稱為“包月上網”的通信費用定額計劃的情況較多,無需關心費用而能夠閱覽Web站點、動畫站點,所以導致數據通信量增大。
另一方面,在數據通信量的多少中個人差大,一部分的重量級用戶所致的突出的利用推高整體的通信量也是事實,如果為了升級設備,提高定額費用,則在用戶之間產生不公平。
因此,在通信運營商中,采用通過針對進行了極端大的數據通信的用戶個別地附加頻帶限制,抑制整體的數據通信量的對策(參照非專利文獻1)。
非專利文獻1:各キャリアのスマートフォン速度制限を比較インターネットURL:http://japan.cnet.com/mobile/35006197/検索日:2011年9月1日
發明內容
通過上述針對個別用戶的頻帶限制,能夠可靠地抑制重量級用戶所致的數據通信量,還能夠消除用戶之間的不公平感。
但是另一方面,在通信中一定存在對方(Web站點等),由于針對特定的Web站點的訪問極端集中,盡管通信運營商的容量被大幅壓迫,僅用戶側成為限定的對象的點,而不能避免偏坦之嫌。
例如,在動畫傳送站點的情況下,通過提供將用智能手機攝影的動畫經由3G線路上載、或者將在服務器側積蓄的動畫文件經由3G線路向智能手機進行流傳送的服務,獲得大量的用戶,另一方面,通過在動畫再生畫面中設定廣告框,從贊助商收取大額的廣告費。
另外,在存儲設備服務站點的情況下,提供將從PC等向服務器側上載的文件經由3G線路下載到用戶的智能手機、或者將用智能手機攝影的照片圖像經由3G線路上載的服務,作為其代價從各用戶收取會費(月度費用等)。
或者,在購物站點的情況下,向智能手機經由3G線路傳送商品的目錄信息,并且在訂購成立了的情況下,通過信用卡結算等收取銷售手續費。
即,因特網上的重要服務站點經由智能手機取得大量的用戶,由此盡管作為廣告媒體的價值變高、或者取得會費、銷售手續費等收益,針對通信運營商未進行任何的成本負擔,反而成為設備窘迫的原因。另外,通信運營商中的設備升級成本最終轉嫁到各用戶的費用而被回收,所以一般在用戶與服務提供運營商之間產生不公平。
本發明是鑒于這樣的現狀而提出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針對利用便攜電話的數據通信的重要連接目的地,間接地催促向通信運營商的設備利用費支付的技術。
為了達成上述目的,方案1提供一種通信速度控制系統,配置于在因特網上配置的多個服務提供服務器、和與特定的通信運營商有關的多個便攜電話之間,其特征在于,具備:通信量存儲單元,與服務提供服務器的IP地址關聯起來逐個儲存各便攜電話與各服務提供服務器之間的數據通信量;限定對象外存儲單元,將特定的服務提供服務器的IP地址預先登記為限定對象外;在特定的服務提供服務器與特定的便攜電話之間進行了分組的交換的情況下,從該分組抽出服務提供服務器的IP地址的單元;參照所述通信量存儲單元,計算與所抽出的所述IP地址有關的累積的數據通信量的單元;在該累積的數據通信量超過了規定的閾值的情況下,參照所述限定對象外存儲單元,確認該IP地址是否被登記為限定對象外的單元;在與所述IP地址有關的累積的數據通信量超過所述閾值、并且在所述限定對象外存儲單元中該IP地址未被登記為限定對象外的情況下,判定為需要限制頻帶,并且在累積的數據通信量是所述閾值以下的情況、以及即使累積的數據通信量超過所述閾值但該IP地址是限定對象外的情況下,判定為不需要限制頻帶的單元;以及在不需要限制頻帶的情況下,按照通常的通信速度將分組朝向發送目的地送出,在需要限制頻帶的情況下,按照比通常低的速度將分組朝向發送目的地送出的單元。
方案2記載的通信速度控制系統在方案1記載的系統中,具備將分組送出的日期時間、數據通信量以及所述服務提供服務器的IP地址逐個儲存到所述通信量存儲單元中的通信日志收集單元。
根據本發明的通信速度控制系統,關于超過了規定的累積數據通信量的服務提供服務器,只要在限定對象外存儲單元中未登記其IP地址,與各便攜電話之間的通信速度被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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