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生產烴組合物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26345.3 | 申請日: | 2012-05-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732724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4-16 |
| 發明(設計)人: | I.埃洛斯;S.約翰遜;S.托平恩;I.希滕恩;E.庫科拉;P.斯梅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液化石油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G2/00 | 分類號: | C10G2/00;C01B3/48;C01B3/50;C10J3/00;C10K3/0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周李軍;楊思捷 |
| 地址: | 芬蘭*** | 國省代碼: | 芬蘭;F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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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生產 組合 方法 | ||
1.?生產烴組合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提供生物質原料;
—通過吹氧氣化使所述原料氣化,以產生含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氫、烴以及氣態和粒狀雜質的粗合成氣,所述粗合成氣的氫:一氧化碳比率為約0.5-1.7;
—除去所述雜質的至少主要部分,以產生清潔的合成氣;
—將所述清潔的合成氣進料至費-托反應器;
—在所述費-托反應器中,將包含在所述合成氣中的一氧化碳和氫的至少顯著部分轉化為含有C4-C90烴的烴組合物;
—由所述費-托反應器回收烴組合物,其主要含有在環境溫度和壓力下為固體或半固體的烴;
其中最遲在將所述合成氣進料至所述費-托反應器時,將所述合成氣的氫:一氧化碳比率升高至約2.0,
特征在于以下的組合
—由所述費-托反應器單獨回收廢氣,其包含在環境溫度和壓力下為氣態的烴;
—由所述廢氣的氣態烴單獨產生氫;和
—將這樣產生的氫氣的至少一部分進料至所述清潔的合成氣內,以提高所述清潔的合成氣的氫:一氧化碳比率。
2.?權利要求1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通過在主合成氣流外部,使所述烴經受至少一個重整反應和至少一個變換反應,由所述廢氣的氣態烴產生氫氣。
3.?權利要求2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通過使所述烴經歷至少一個重整反應和至少一個變換反應,由所述廢氣的氣態烴產生氫氣,所述反應按照所說明的順序以級聯進行。
4.?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在從所述合成氣除去二氧化碳的氣體處理步驟之前,將由所述烴產生的氫氣引入到所述合成氣中。
5.?權利要求4的方法,其中通過膜過濾、通過壓力搖擺吸收或通過用能吸收二氧化碳的液體例如甲醇洗滌,從所述合成氣分離二氧化碳。
6.?權利要求4或5的方法,其中在進料至所述費-托反應器之前,除去包含在所述氣體中顯著所有的二氧化碳。
7.?權利要求4-6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在緊接著所述氣體處理步驟之前、期間或之后,將所述合成氣的壓力提高至所述費-托反應的壓力。
8.?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費-托反應器的廢氣的烴包含飽和或不飽和的、線性或支化的C1-C4烴,特別是飽和的C1-C4烴,例如甲烷。
9.?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經由將主要為甲烷的輕質烴轉化為氫的至少一個步驟,將所述回收的氣態烴基于體積的至少一部分,優選大多數,從所述費-托反應器再循環至所述合成氣。
10.?權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在使所述烴經受將輕質烴轉化為氫的步驟之前,將外部輕質烴,特別是C1-C4烴,例如甲烷,進料至再循環到所述合成氣的所述回收的氣態烴中。
11.?權利要求10的方法,其中外部甲烷與存在于所述再循環的氣體中的甲烷的比率基于體積為1:100-100:1,特別是1:50-50:1,例如約1:20-20:1。
12.?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在氧存在下氣化所述原料,以產生含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氫和烴,可能連同惰性組分一起的氣體;
—將通過所述原料的氣化得到的氣體進料至重整器;
—在氧存在下,在超過850℃的溫度下,重整所述氣體,以將所述重整器的氣態流出物中氫與一氧化碳的比率提高至0.5-1.7的值;
—從所述重整器的出口取出所述氣態流出物;
—將所述氣態流出物冷卻至低于500℃的溫度;
—在80?kPa-4000?kPa壓力下,使用約30-80℃,特別是40-60℃溫度的水,在水洗滌器中洗滌所述氣態流出物,以除去氨(NH3)、氯化氫(HCl)和顆粒;
—在一步或兩步過程中,進一步除去硫化氫(H2S)和二氧化碳(CO2);和
—通過向其中引入氫,將所述氣態流出物的氫:一氧化碳比率進一步提高至約2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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