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混合動力汽車及其驅動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21990.6 | 申請日: | 2012-04-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02035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1-08 |
| 發明(設計)人: | M.耶勒;H.朗;F.吉倫卡斯蒂洛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陸汽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K6/48 | 分類號: | B60K6/48;B60W10/06;B60W10/08;B60W20/00;B60K6/485;F02B37/12;B60W30/188;B60W30/1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周志明;楊國治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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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混合 動力 汽車 及其 驅動 方法 | ||
本發明涉及用于驅動混合動力汽車的方法,該混合動力汽車具有帶超增壓功能的增壓內燃機和至少一個電驅動裝置,其中,在內燃機增壓器的超增壓階段之后是其相應地伴隨有扭矩下降的再生階段。
本發明還涉及混合動力汽車,其具有帶超增壓功能的增壓內燃機、內燃機增壓器、至少一個電驅動裝置和控制單元。
帶增壓內燃機的汽車可以利用超增壓功能在短暫的時間內提高可供使用的最大扭矩。這種扭矩提高可以在一定的行駛狀況下實現,例如滿載或降檔(kickdown)。“超增壓”系指一種能在急劇加速時在短暫的時間內提高最大發動機扭矩的功能。在這種情況下,增壓壓力短暫地提高超過額定值。
但這種超增壓階段或超增壓功能只能在短暫的時間內有效,因為否則增壓器就會出現過熱。因此在超增壓階段之后,增壓器需要規定的再生時間,以避免相應地損傷增壓器。通過超增壓功能提供的最大扭矩因此僅在短暫的時間內可供使用。
混合動力汽車是眾所公知的。它們除了具有通常的內燃機外,還具有至少一個附加的電驅動裝置,從而可以有選擇地通過內燃機或至少一個電驅動裝置和/或共同地通過這兩種驅動方式來驅動汽車。當前情況涉及的是混合動力汽車,其除了具有至少一個電驅動裝置外,還具有帶超增壓功能的增壓內燃機。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出開篇所述的一種方法,借此能實現混合動力汽車的特別好的行駛特性。
根據本發明,按照所述這種方法,該目的的實現方式為,使用至少一個電驅動裝置,以便在增壓器的超增壓再生階段期間至少部分地補償內燃機的扭矩下降。
采用本發明的方法因而可以實現延長內燃機增壓器的超增壓階段,在該階段期間有最大的扭矩可供使用,這是因為,在隨后的再生階段期間雖然內燃機出現扭矩下降,但該扭矩下降通過由至少一個電驅動裝置提供的扭矩至少部分地得到補償。內燃機增壓器因而能像現有技術中那樣繼續進行再生階段,以便保護其免于過熱。盡管如此,在內燃機增壓器的再生階段期間總體上避免了扭矩下降,因為除了內燃機的減小的扭矩外,還出現了由電驅動裝置提供的扭矩。因此在真正的超增壓-再生階段期間,由內燃機提供的減小的扭矩與由電驅動裝置提供的扭矩進行相加,從而總體上仍然有來自超增壓階段的高的或最大的扭矩可供使用。超增壓階段因此得到延長,而不會由此以任何方式傷及增壓器。
因此根據本發明,優選在無扭矩下降的情況下把內燃機增壓器的超增壓階段與再生階段組合起來,從而在電驅動裝置的輔助下得到改善的行駛特性。如所述,采用本發明的方法特別是延長了整個超增壓階段,在該整個超增壓階段期間優選可以提供恒定的扭矩,該扭矩導致恒定的加速度或汽車速度。
根據本發明,進行扭矩下降補償的優選方式為,在超增壓階段和隨后的再生階段期間得到相同的恒定的扭矩值。因此在延長的超增壓階段期間有恒定的扭矩可供使用。
扭矩下降補償最好在規定次數的工作階段期間進行。工作階段的次數可以參照汽車的可供使用的電池負載來優化。混合動力汽車的駕駛員因而在規定次數的工作階段期間有延長的超增壓功能可供使用,這要視電驅動裝置的狀態即電池狀態、電池負載等而定。
超增壓階段的結束在此可以用來給汽車電池再次充電。
在本發明的方法的另一實施方式中,在增壓器的超增壓階段期間,由此實現的扭矩通過電驅動裝置的靜態扭矩得到提高。在此,補償階段的優選進行方式為,再生階段期間的扭矩被保持在超增壓階段期間通過電驅動裝置的靜態扭矩提高的扭矩值。在此還可以在再生階段期間使得電驅動裝置采用自己的超增壓模式工作,從而能以簡單的方式利用兩種驅動方式的最大扭矩。
超增壓功能本身可以依據由兩種驅動方式提供的最大扭矩,但也可以被設計用于交替的超增壓和增壓循環。
如開篇所述,本發明還涉及混合動力汽車,其具有帶超增壓功能的增壓內燃機、內燃機增壓器、至少一個電驅動裝置和控制單元。根據本發明,該混合動力汽車的特征在于,其具有一種機構,該機構獲知增壓器的超增壓階段的結束,并把該結束情況通報給控制單元;控制單元經過適當設計,使得它據此控制電驅動裝置,由此該電驅動裝置提供對于補償增壓器的在處于超增壓階段之后的再生階段中的扭矩下降來說必需的扭矩。
因此在檢測到增壓器的超增壓階段結束之后,就接通電驅動裝置或使其工作,以便提供附加的扭矩,并以此方式至少部分地補償內燃機的扭矩下降。特別是控制單元經過適當設計,使得它控制電驅動裝置,從而該電驅動裝置提供附加的扭矩,進而總體上在超增壓階段和隨后的再生階段期間得到相同的恒定的扭矩值。該扭矩值通常是在超增壓階段期間最大允許的扭矩值。該最大的扭矩值由此在延長的超增壓階段期間供駕駛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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