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用于汽車的消音器嵌入件和用于制造其的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280019874.0 | 申請日: | 2012-02-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02586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1-08 |
| 發(fā)明(設計)人: | T.鮑爾;K-C.雷根特;M.施沃特菲戈 | 申請(專利權)人: | DBW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1N1/24 | 分類號: | F01N1/24;B29C53/56;D04H3/002;D04H3/015;D04H3/004;D04H3/073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侯宇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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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汽車 消音器 嵌入 制造 方法 | ||
1.一種用于汽車、尤其是具有內燃機的轎車和卡車的消音器嵌入件,該消音器嵌入件由玻璃纖維材料和/或其他礦物纖維材料構成,其中,玻璃纖維材料和/或其他礦物纖維材料在此是纏繞式的成形材料,該成形材料呈現出通過將玻璃纖維材料和/或其他礦物纖維材料纏繞在至少一個支架上獲得的形狀,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纖維材料和/或其他礦物纖維材料是連續(xù)材料、尤其是連續(xù)單絲,并且所述玻璃纖維材料和/或其他礦物纖維材料是變形的玻璃纖維和/或其他的變形的礦物纖維材料。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音器嵌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形材料不具有粘合劑。
3.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消音器嵌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纖維材料和/或其他礦物纖維材料包括花式變形的玻璃纖維和/或其他的花式變形的礦物纖維材料。
4.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消音器嵌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形材料呈現出通過玻璃纖維和/或其他的礦物纖維材料圍繞至少兩個支架纏繞而獲得的形狀。
5.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消音器嵌入件,其特征在于,以線團坯料形狀獲得的成形材料還進一步持久地被加固結實,用于構成結實的成形材料。
6.按照權利要求5所述的消音器嵌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固結實借助空氣渦旋、接縫、鏈接、打結、針連、粘接或鉤接進行。
7.按照權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的消音器嵌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形材料不具有額外的加固結實。
8.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消音器嵌入件,其特征在于,花式變形的玻璃纖維材料的基礎紗線和/或其他的花式變形的礦物纖維材料的基礎紗線可以包括熔融絲,或所述玻璃纖維材料和/或其他礦物纖維材料的至少一種纖維是熔融絲。
9.一種用于制造消音器的、尤其是具有內燃機的轎車和卡車的消音器的消音器嵌入件的方法,其中,這種消音器嵌入件包括由玻璃纖維材料和/或其他礦物纖維材料構成的消音的、吸聲的或隔離的成形材料,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將玻璃纖維材料和/或其他礦物纖維材料圍繞至少一個支架進行纏繞,以制造線團坯料形式的消音的、吸聲的或隔離的成形材料,
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纖維材料和/或其他礦物纖維材料是連續(xù)的玻璃纖維材料和/或其他連續(xù)的礦物纖維材料,并且所述玻璃纖維和/或其他礦物纖維材料是變形的玻璃纖維和/或其他變形的礦物纖維材料。
10.按照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制造消音器嵌入件過程中不使用粘合劑。
11.按照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纖維材料和/或其他礦物纖維材料包括花式變形的玻璃纖維和/或其他的花式變形的礦物纖維材料。
12.按照權利要求9至11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連續(xù)材料是單束的花式變形的連續(xù)單絲。
13.按照權利要求9至12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纖維材料和/或其他礦物纖維材料圍繞至少兩個支架纏繞。
14.按照權利要求9至13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持久地加固位于支架上的線團坯料的步驟,以構成消音的、吸聲的或隔離的成形材料,這尤其通過借助空氣渦旋、接縫、鏈接、打結、針連、粘接或鉤接進行的加固來實施。
15.一種消音器,其具有按照權利要求1至8之一所述的消音器嵌入件或按照權利要求9至14之一所述方法獲得的消音器嵌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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