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手動變速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11159.2 | 申請日: | 2012-05-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03393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2-15 |
| 發明(設計)人: | 大須賀慎也;枡井勇樹;丹波俊夫 | 申請(專利權)人: | 愛信AI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16H3/091 | 分類號: | F16H3/091;F16H63/08;F16H63/3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誠同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006 | 代理人: | 高龍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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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手動 變速器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適用于具有內燃機和電動機作為動力源的車輛的手動變速器,特別涉及一種適用于在內燃機輸出軸和手動變速器輸入軸之間安裝了摩擦離合器的車輛的手動變速器。
背景技術
一直以來,作為動力源具有發動機和電動機的所謂混合動力車輛已廣為人知(例如,參照日本特開2000-224710號公報)。在混合動力車輛中,能夠采用將電動機的輸出軸連接到內燃機的輸出軸、變速器的輸入軸、及變速器的輸出軸中任意一個的結構。以下,將內燃機輸出軸的驅動扭矩稱為“內燃機驅動扭矩”,將電動機輸出軸的驅動扭矩稱為“電動機驅動扭矩”。
近年來,對于適用于具有手動變速器和摩擦離合器的混合動力車輛(以下,稱之為“HV-MT車輛”)的動力傳遞控制裝置進行了開發。這里所說的“手動變速器”為不具有根據駕駛員操作的變速桿的擋位來選擇變速擋的變矩器的變速器(所謂的manual?transmission,MT)。另外,這里所說的“摩擦離合器”為在內燃機輸出軸和手動變速器輸入軸之間安裝、且根據駕駛員操作的離合器踏板的操作量來使摩擦片的接合狀態發生變化的離合器。
發明內容
以下,設想具有“(經由離合器)從內燃機輸入動力的輸入軸”和“從電動機輸入動力的輸出軸”的HV-MT車輛用的手動變速器的情況。在該手動變速器中,無論在輸入軸和輸出軸之間是否確立了動力傳遞系統,均可以將電動機驅動扭矩靈活地傳遞到手動變速器的輸出軸(繼而,傳遞至驅動輪)。
但是,就該手動變速器而言,存在著如想在低速行駛時(即,選擇了低速行駛用變速擋時)增大電動機輸出軸的轉速相對于變速器輸出軸的轉速的比率(電動機減速比)的要求。由此,由于可將電動機驅動扭矩進行增幅而傳遞至手動變速器的輸出軸(繼而,傳遞至驅動輪),所以能夠將電動機小型化。
并且,也存在著在高速行駛時(即,選擇了高速行駛用變速擋時)時想把電動機輸出軸和手動變速器輸出軸之間的動力傳遞系統分離的要求。由此,能夠抑制由電動機輸出軸高速旋轉導致的電動機的發熱。從而,人們期待著能夠滿足這些要求的手動變速器的出現。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動機驅動扭矩被傳遞至輸出軸的HV-MT車輛用的、可實現電動機的小型化且可抑制由電動機高速旋轉導致的電動機的發熱的手動變速器。
本發明的手動變速器具有從所述內燃機輸入動力的輸入軸、從所述電動機輸入動力并向所述車輛的驅動輪輸出動力的輸出軸、和變速器變速機構。
作為變速器變速機構,通過在換擋模式上將換擋操作構件移動至與多個變速擋對應的各換擋完成位置來實現各變速擋(不同于空擋)。在各變速擋,在輸入/輸出軸之間既可以確立動力傳遞系統,也可以不確立動力傳遞系統。作為在輸入/輸出軸之間不確立動力傳遞系統的(不同于空擋)變速擋,例如可以列舉EV行駛(只利用電動機驅動扭矩的行駛)用的變速擋。在輸入/輸出軸之間確立動力傳遞系統的變速擋中,在輸入/輸出軸之間確立“設定變速器減速比”為與對應的變速擋所對應的各值的動力傳遞系統。
變速器變速機構能以如下方式構成:作為所述低速行駛用變速擋具有在所述變速器輸入軸和所述變速器輸出軸之間不確立動力傳遞系統的一個EV行駛用變速擋,作為所述中速行駛用變速擋具有在所述變速器輸入軸和所述變速器輸出軸之間確立動力傳遞系統的一個或多個混合動力(HV)行駛(利用內燃機及電動機兩者的驅動力的行駛)用變速擋,作為所述高速行駛用變速擋具有在所述變速器輸入軸和所述變速器輸出軸之間確立動力傳遞系統、且“變速器減速比”與所述中速行駛用變速擋相比小的一個HV行駛用變速擋。
本發明的手動變速器的特征在于具有連接切換機構。在連接切換機構中,當在所述多個變速擋中確立了低速行駛用變速擋時,在所述變速器輸出軸和所述電動機輸出軸之間確立動力傳遞系統,并將“電動機減速比”設定為第一減速比。當在所述多個變速擋中確立了與所述低速行駛用變速擋相比高速側的中速行駛用變速擋時,在所述變速器輸出軸和所述電動機輸出軸之間確立動力傳遞系統,并將“電動機減速比”設定為小于所述第一減速比的第二減速比。當在所述多個變速擋中確立了與所述中速行駛用變速擋相比高速側的高速行駛用變速擋時,在所述變速器輸出軸和所述電動機輸出軸之間不確立動力傳遞系統。
根據上述構成,由于可以在低速行駛時(即,選擇了低速行駛用變速擋時),將“電動機減速比”設定成較大的值,因此可以實現電動機的小型化。并且,由于在高速行駛時(即,選擇了高速行駛用變速擋時),電動機輸出軸和手動變速器輸出軸之間的動力傳遞系統分離,因此可以抑制由電動機高速旋轉導致的電動機的發熱。
附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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