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怠速停止系統的控制裝置和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08359.2 | 申請日: | 2012-01-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4812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0-09 |
| 發明(設計)人: | 城吉宏泰;西岡明;中里成紀;小俁繁彥 | 申請(專利權)人: | 日立汽車系統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02N11/08 | 分類號: | F02N11/08;F02D29/02;F02N1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龍淳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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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停止 系統 控制 裝置 方法 | ||
1.一種在怠速停止系統中使用的怠速停止系統的控制裝置,所述怠速停止系統是:在發動機運轉中滿足怠速停止條件時使發動機停止,在直到所述發動機停止的惰性旋轉期間中發生再起動請求時,使起動電動機的小齒輪嚙合到與所述發動機的曲柄軸連結的齒圈,開始曲柄轉動而使所述發動機再起動的方式的怠速停止系統,該怠速停止系統的控制裝置的特征在于:
在直到所述發動機停止的發動機惰性旋轉期間中,使所述起動電動機的小齒輪進行預旋轉,
在對所述起動電動機的預旋轉通電結束之后,當發生所述發動機的再起動請求時,使所述起動電動機的小齒輪進行追加預旋轉,
之后,使所述小齒輪嚙合到所述齒圈,開始曲柄轉動而使所述發動機再起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怠速停止系統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發生所述發動機的再起動請求而使所述起動電動機的小齒輪進行追加預旋轉之后,
在使所述小齒輪與所述齒圈連結時,暫時停止對所述起動電動機的通電,
在判定所述小齒輪與所述齒圈完全嚙合之后,再次對所述起動電動機通電,開始曲柄轉動。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怠速停止系統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使所述發動機停止直到發動機停止的惰性運轉期間中沒有發生再起動請求的情況下,當滿足小齒輪伸出判定條件時,進行預嚙合動作。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怠速停止系統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具備檢測所述小齒輪的轉速的小齒輪轉速檢測單元,
當發生所述再起動請求時,恢復對所述發動機的燃料噴射,
在預測恢復燃料噴射之后的發動機轉速隨時間的變化的基礎上,考慮小齒輪推出單元的延遲地控制所述小齒輪推出單元的推出時刻,使得所述小齒輪與所述齒圈,以基于所述小齒輪轉速檢測單元并考慮所述小齒輪與所述齒圈的減速比而換算出的小齒輪轉速、與所述齒圈的轉速具有規定的速度差的方式進行接觸。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怠速停止系統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預旋轉通電中發生所述發動機的再起動請求的情況下,立刻從預旋轉通電切換至追加預旋轉通電。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怠速停止系統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開始所述預旋轉通電之前發生所述發動機的再起動請求的情況下,立刻開始用于追加預旋轉的通電。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怠速停止系統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僅針對在發動機轉速降至低于規定的發動機轉速之后發生的再起動請求,立刻對所述起動電動機開始追加預旋轉通電,
針對在發動機轉速降至低于規定的發動機轉速之前發生的再起動請求,從發動機轉速降至低于規定的發動機轉速的時刻開始追加預旋轉通電。
8.一種怠速停止系統的控制方法,所述怠速停止系統是:在發動機運轉中滿足怠速停止條件時使發動機停止,在直到所述發動機停止的惰性旋轉期間中發生再起動請求時,使起動電動機的小齒輪嚙合到與所述發動機的曲柄軸連結的齒圈,開始曲柄轉動而使所述發動機再起動的方式的怠速停止系統,該怠速停止系統的控制方法的特征在于:
在直到所述發動機停止的發動機惰性旋轉期間中,使所述起動電動機的小齒輪進行預旋轉,
在對所述起動電動機的預旋轉通電結束之后,在發生所述發動機的再起動請求時使所述起動電動機的小齒輪進行追加預旋轉,
之后,使所述小齒輪嚙合到所述齒圈,開始曲柄轉動而使所述發動機再起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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