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非水電解質二次電池用正極活性物質、使用該正極活性物質的非水電解質二次電池用正極以及使用該正極的非水電解質二次電池無效
| 申請號: | 201280006114.6 | 申請日: | 2012-01-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29317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25 |
| 發明(設計)人: | 長谷川和弘;小笠原毅;地藤大造;野村峻;藤本洋行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洋電機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1M4/505 | 分類號: | H01M4/505;H01M4/131;H01M4/36;H01M4/525;H01M10/05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達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劉新宇;李茂家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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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水電 二次 電池 正極 活性 物質 使用 以及 | ||
1.一種非水電解質二次電池用正極活性物質,其特征在于,具有:
含有鋰、鎳和錳并且具有層狀結構的鋰過渡金屬復合氧化物;
以及粘著于所述鋰過渡金屬復合氧化物的表面的一部分上并且選自原子序數59~71號的稀土類元素中的至少一種元素的羥基氧化物、和/或、選自原子序數59~71號的稀土類元素中的至少一種元素的氫氧化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電解質二次電池用正極活性物質,其中,所述原子序數59~71號的稀土類元素為選自由鐠、釹、以及鉺組成的元素組中的至少一種。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水電解質二次電池用正極活性物質,其中,所述含有鋰、鎳和錳并且具有層狀結構的鋰過渡金屬復合氧化物是用化學式Li1+x(NiaMnbCoc)O2表示的物質,其中,x+a+b+c=1,0<x≤0.1,0≤c<0.4,0.7≤a/b≤3。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非水電解質二次電池用正極活性物質,其中,所述含有鋰、鎳和錳并且具有層狀結構的鋰過渡金屬復合氧化物為鋰鎳鈷錳酸鋰。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非水電解質二次電池用正極活性物質,其中,所述選自原子序數59~71號的稀土類元素中的至少一種元素的羥基氧化物和選自原子序數59~71號的稀土類元素中的至少一種元素的氫氧化物的粘著量,以稀土類元素換算計,相對于所述鋰過渡金屬復合氧化物為0.005質量%以上且0.8質量%以下。
6.一種非水電解質二次電池用正極,其特征在于,使用了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非水電解質二次電池用正極活性物質。
7.一種非水電解質二次電池,其特征在于,具有:
權利要求6所述的非水電解質二次電池用正極、
負極,其使用石墨材料、鋰金屬、鋰合金、或能夠吸藏/釋放鋰的材料或者這些材料的混合物作為負極活性物質,
和非水電解質。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非水電解質二次電池,其中,所述負極的初始充放電效率高于所述正極的初始充放電效率。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非水電解質二次電池,其中,所述負極活性物質中包含所述石墨材料時,石墨材料相對于負極活性物質總量的比例為80質量%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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