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前部結構無效
| 申請號: | 201280003106.6 | 申請日: | 2012-03-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02805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1-20 |
| 發明(設計)人: | 鲹坂聰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K13/04 | 分類號: | B60K13/04;B60K11/04;F01N3/02;F01N3/24;F01P1/06;F01P5/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信立方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5 | 代理人: | 黃威;蘇萌萌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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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前部 結構 | ||
1.一種車輛前部結構,具備:
動力單元,其被配置在設置于車輛前部的動力單元室內,并包括產生使車輛進行行駛的驅動力的內燃機;
冷卻單元,其相對于所述動力單元而被配置在車輛前后方向上的后側,并通過與空氣之間的熱交換而被冷卻;
鼓風機,其被配置在所述冷卻單元的車輛前后方向上的后方,并通過進行工作從而生成經過該冷卻單元并被排放至車外的冷卻風;
排氣凈化裝置,其相對于所述動力單元而被配置在車輛前后方向上的后側,并具有對從所述內燃機被排放出的廢氣進行凈化的催化劑;
保溫部件,其包圍所述排氣凈化裝置的周圍,且形成有向內部引入對所述排氣凈化裝置進行冷卻的空氣的空氣引入口;
連通部,其對所述保溫部件的內部、和所述冷卻單元與所述鼓風機之間的空間進行連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前部結構,其中,
所述排氣凈化裝置相對于對所述動力單元室與車廂進行劃分的車廂前壁,而被配置在車輛前后方向上的前側。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前部結構,其中,
所述排氣凈化裝置以車輛寬度方向為長度方向而被配置。
4.如權利要求2或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前部結構,其中,具備:
溫度檢測部,其對所述催化劑的溫度進行檢測;
控制部,其在由所述溫度檢測部所檢測出的所述催化劑的溫度大于等于預定值的情況下,使所述鼓風機進行工作。
5.如權利要求2至權利要求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車輛前部結構,其中,
具備護罩,所述護罩覆蓋所述冷卻單元與所述鼓風機之間的所述空間,且形成了插入有所述連通部的連接口,
所述連通部被設置在所述保溫部件上,
所述保溫部件以能夠相對于所述護罩進行相對位移的方式,而被支承在所述排氣凈化裝置或與該排氣凈化裝置連接的配管上。
6.如權利要求2至權利要求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車輛前部結構,其中,
具備護罩,所述護罩覆蓋所述冷卻單元與所述鼓風機之間的所述空間,且形成了插入有所述連通部的連接口,
所述連通部被設置在所述保溫部件上,
所述保溫部件以能夠相對于所述排氣凈化裝置進行相對位移的方式,而被支承在所述護罩上。
7.如權利要求2至權利要求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車輛前部結構,其中,
所述冷卻單元被構成為,包括使冷卻液與空氣進行熱交換,從而對該冷卻液進行冷卻的散熱器芯,所述冷卻液在所述冷卻單元與所述內燃機之間進行循環。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前部結構,其中,具備:
暖氣風箱,其使所述冷卻液與空調用空氣進行熱交換,從而對該空調用空氣進行加熱;
排氣熱回收器,其使所述冷卻液與從所述排氣凈化裝置被排放出的廢氣進行熱交換,從而對該冷卻液進行加熱,所述冷卻液繞過所述內燃機和所述散熱器芯,而在所述排氣熱回收器與所述暖氣風箱之間進行循環。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前部結構,其中,
所述排氣熱回收器相對于所述車廂前壁而被配置在車輛前后方向上的前側。
10.如權利要求8或權利要求9所述的車輛前部結構,其中,
所述冷卻單元被構成為,包括對所述冷卻液進行積存的罐,
所述車輛前部結構具備使所述冷卻液在所述罐、所述排氣熱回收器和所述暖氣風箱之間進行循環的旁通循環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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