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照明器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456451.2 | 申請日: | 2012-09-0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052251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7-10 |
| 發明(設計)人: | 松田良太郎;坂口貞雄;北村紀之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芝照明技術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21S2/00 | 分類號: | F21S2/00;F21V29/02;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臧建明 |
| 地址: | 日本神奈川縣橫***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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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照明 器具 | ||
1.一種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發熱的光源;
透光性的圓頂,在內部載置著所述光源;
透光性的燈罩,隔著所述透光性的圓頂而將所述光源予以覆蓋;以及
液體,封入至形成在所述圓頂與所述燈罩之間的空間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包含發光二極管。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將所述空間的壓力設定成使所述液體在60℃以上且為70℃以下汽化的壓力。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液體具有透光性。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液體為水。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利用光擴散構件來形成所述圓頂,將所述圓頂的頂部配置于所述燈罩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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