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純電動汽車地板骨架梁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406111.9 | 申請日: | 2012-08-1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783436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3-13 |
| 發明(設計)人: | 李仲奎;梁海明;張武;李浩;王鎮斌;占玉霞;董士琦;朱健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風汽車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25/20 | 分類號: | B62D25/20 |
| 代理公司: | 武漢開元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2104 | 代理人: | 俞鴻;孫林 |
| 地址: | 430056 湖北省***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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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汽車 地板 骨架 結構 | ||
1.一種純電動汽車地板骨架梁結構,包括支撐前地板(1)的前地板骨架(3)和支撐后地板(2)的后地板骨架(4),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設置在后地板(2)前端的地板橫梁里板(9),所述前地板骨架(3)的后端設置有沿前地板(1)前后延伸的第一前地板內縱梁(5)和第二前地板內縱梁(6),所述第一前地板內縱梁(5)和第二前地板內縱梁(6)的后端與地板橫梁里板(9)的前側連接,所述第一前地板內縱梁(5)和第二前地板內縱梁(6)上設置有動力電池前固定點(13),所述第一前地板內縱梁(5)和第二前地板內縱梁(6)的外側分別設置有第一前地板邊縱梁(11)和第二前地板邊縱梁(12);
所述后地板骨架(4)的前端設置有位于后地板(2)兩側并向前延伸的第一后地板邊縱梁(7)和第二后地板邊縱梁(8),所述第一后地板邊縱梁(7)和第二后地板邊縱梁(8)的前端分別與地板橫梁里板(9)的后側的兩端連接,所述第一后地板邊縱梁(7)的前端側部與第一前地板邊縱梁(11)的內側邊連接,第二后地板邊縱梁(8)的前端側部與第一前地板邊縱梁(11)和第二前地板邊縱梁(12)的內側邊連接,所述第一后地板邊縱梁(7)和第二后地板邊縱梁(8)上設置有動力電池后固定點(1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純電動汽車地板骨架梁結構,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設置在前地板(1)上的通道里板(10)和座椅橫梁總成(15),所述座椅橫梁總成(15)包括內側與通道里板(10)連接的第一座椅前橫梁(15.1)、第一座椅后橫梁(15.2)、第二座椅前橫梁(15.3)和第二座椅后橫梁(15.4),所述第一座椅前橫梁(15.1)和第一座椅后橫梁(15.2)的外側與第一前地板邊縱梁(11)的內側連接,所述第二座椅前橫梁(15.3)和第二座椅后橫梁(15.4)的外側與第二前地板邊縱梁(12)的內側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純電動汽車地板骨架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座椅前橫梁(15.1)、第一座椅后橫梁(15.2)、第二座椅前橫梁(15.3)和第二座椅后橫梁(15.4)的結構相同,它包括座椅主梁(15.5),所述座椅主梁(15.5)的外側下部連接有加強板(15.6),所述座椅主梁(15.5)的一端設置有與加強板(15.6)連接的座椅外側支架(15.7),所述座椅主梁(15.5)的另一端設置與通道里板(10)的前段平面連接的連接板(15.8),所述加強板(15.6)和座椅外側支架(15.7)的末端設置有與第一前地板邊縱梁(11)或第二前地板邊縱梁(12)連接的側板(15.9)。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純電動汽車地板骨架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主梁(15.5)、加強板(15.6)和座椅外側支架(15.7)之間構成結構穩定的三角架式結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純電動汽車地板骨架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前地板內縱梁(5)和第二前地板內縱梁(6)的前部分別設置有第一前橫向加強板(16)和第二前橫向加強板(17),所述第一前地板內縱梁(5)和第二前地板內縱梁(6)的后部分別設置有第一后橫向加強板(18)和第二后橫向加強板(19),所述第一前橫向加強板(16)和第一后橫向加強板(18)的外側與第一前地板邊縱梁(11)連接,所述第二前橫向加強板(17)和第二后橫向加強板(19)的外側與第二前地板邊縱梁(12)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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