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轎車自動除霜除霧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220278967.2 | 申請日: | 2012-06-1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686289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1-23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王建偉;馬芳武;翟洪軍;李小紅;趙福全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S1/02 | 分類號: | B60S1/02 |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誠專利事務(wù)所有限公司 33109 | 代理人: | 尉偉敏 |
| 地址: | 311228 浙江省杭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一種 轎車 自動 除霜 裝置 | ||
1.一種轎車自動除霜除霧裝置,包括電子控制單元(1)和除霜除霧器(2),電子控制單元(1)連接除霜除霧器(2),其特征是,在車內(nèi)和車外均設(shè)有溫度傳感器(4)和濕度傳感器(3),溫度傳感器(4)和濕度傳感器(3)同時連接電子控制單元(1)。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轎車自動除霜除霧裝置,其特征是,還包括計時器(5),計時器(5)連接電子控制單元(1)。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轎車自動除霜除霧裝置,其特征是,還包括存儲器(6),存儲器(6)連接電子控制單元(1)。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一種轎車自動除霜除霧裝置,其特征是,還包括報警器(7),報警器(7)連接電子控制單元(1)。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轎車自動除霜除霧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報警器(7)為蜂鳴報警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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