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自動定位卸料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193985.0 | 申請日: | 2012-04-2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558496U | 公開(公告)日: | 2012-11-28 |
| 發明(設計)人: | 楊華生;錢偉斌;余澤隆;王力展;鄔聰堯;戚馬光 | 申請(專利權)人: | 佛山市海天(高明)調味食品有限公司;佛山市海天調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C19/00 | 分類號: | B66C19/00;B66C13/04;B66C13/40;B66C1/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曹志霞 |
| 地址: | 528000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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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自動 定位 卸料 系統 | ||
1.一種自動定位卸料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安設在地面上的支架、設置在支架上的用于放置物料的若干物料初始位、物料目標位、設置在支架上的移動軌、在移動軌上按預設行程移動的電動葫蘆、通過連接件與電動葫蘆連接的物料抓取機構、用于控制電動葫蘆運行的行程控制機構,所述電動葫蘆在行程控制機構的控制下在物料初始位及物料目標位之間移動,所述電動葫蘆在行程控制機構的控制下卷起或放下連接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定位卸料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行程控制機構設有用于用戶進行行程設置的設定機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動定位卸料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遙控器,與行程控制機構的信號接收端進行信號的無線收發,所述設定機構設置在遙控器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定位卸料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葫蘆在行程控制機構的控制下依次經過各物料初始位,并在經過各物料初始位時停下并停留預定的時間長度。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定位卸料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葫蘆在行程控制機構的控制下依次經過各物料初始位,并只在經過設定的一個或多個物料初始位時停下并停留預定的時間長度。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定位卸料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葫蘆在行程控制機構的控制下到達選定的物料目標位。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定位卸料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物料抓取機構設有多個抓鉤。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自動定位卸料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抓鉤的端部與水平面呈45~70度的銳角。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自動定位卸料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抓鉤以豎直方向為軸均勻分布。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定位卸料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為鋼絲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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