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壓縮空氣輸出處理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135493.6 | 申請日: | 2012-03-3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613045U | 公開(公告)日: | 2012-12-19 |
| 發明(設計)人: | 王勃;汪明星;劉金栓;張巖江;張會洲;劉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7D1/02 | 分類號: | F17D1/02;F17D3/14;F17D3/01 |
| 代理公司: | 石家莊科誠專利事務所 13113 | 代理人: | 張紅衛 |
| 地址: | 071000 河***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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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壓縮空氣 輸出 處理 系統 | ||
1.一種壓縮空氣輸出處理系統,包括空氣壓縮機(1)、對空氣壓縮機(1)輸出的壓縮空氣進行處理的空氣處理器(2)、對空氣處理器(2)輸出的氣體進行存儲的儲氣罐(3),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空氣壓縮機(1)與空氣處理器(2)之間連通設有對壓縮空氣進行緩沖處理的第一處理器(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縮空氣輸出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處理器(4)上連接設有排水器(5)。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壓縮空氣輸出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處理器(4)為連通設置在空氣壓縮機(1)和空氣處理器(2)之間的管段。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縮空氣輸出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由空氣壓縮機(1)進入第一處理器(4)的氣體流動方向與第一處理器(4)進入空氣處理器(2)的氣體流動方向為非直線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壓縮空氣輸出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在空氣處理器(2)與儲氣罐(3)之間連通設有對空氣處理器(2)輸出的氣體進行緩沖處理的第二處理器(6)。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壓縮空氣輸出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處理器(6)上連接設有排水器(5)。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壓縮空氣輸出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處理器(6)為連通設置在空氣處理器(2)和儲氣罐(3)之間的管段。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壓縮空氣輸出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處理器(4)和第二處理器(6)之間連通設有可開閉控制的輸送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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