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手機的外接輔助通話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092445.3 | 申請日: | 2012-03-1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551157U | 公開(公告)日: | 2012-11-21 |
| 發明(設計)人: | 王清云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中諾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725 | 分類號: | H04M1/725;H04M1/03;H04M1/02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精英專利事務所 44242 | 代理人: | 李新林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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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手機 外接 輔助 通話 裝置 | ||
1.手機的外接輔助通話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長條狀殼體和供與手機插口聯接的插頭,所述長條狀殼體通過導線與所述插頭連接,所述長條狀殼體兩端內部分別固設傳聲器和受話器,所述傳聲器和所述受話器均與所述插頭電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機的外接輔助通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長條狀殼體的兩端同時向同一側彎折形成兩彎折端,所述傳聲器和受話器分別固設于該兩彎折端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機的外接輔助通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受話器為與助聽器兼容的受話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機的外接輔助通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長條狀殼體內固設有電池,該電池通過所述殼體內設有的手機充電電路與所述插頭電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手機的外接輔助通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長條狀殼體的表面固設有LED燈,該LED燈與所述電池電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手機的外接輔助通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長條狀殼體內固設有供將所述導線收卷起來的自動卷線機構,所述自動卷線機構與所述電池電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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