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使用荷電態消耗比識別環保路線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573051.4 | 申請日: | 2012-12-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71605B | 公開(公告)日: | 2017-11-17 |
| 發明(設計)人: | 奇廷度;催承吉;李在玉 | 申請(專利權)人: | 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起亞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1C21/34 | 分類號: | G01C21/3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322 | 代理人: | 龍淳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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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使用 荷電態 消耗 識別 環保 路線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確定導航系統中的路線的方法。更具體地,本發明涉及一種使用荷電態(SOC)消耗比確定環保路線(eco-route)的方法,其從多個路線候選中識別這樣的路線,該路線向電動車輛提供最小的電力消耗比(electricity consumption ratio)。
背景技術
本領域已知確定燃料高效路線的方法,并且其可用于以經濟方式駕駛(drive,驅動)車輛。換句話說,該方法可用于路線選擇,以便允許車輛以燃料消耗方面的最小成本抵達所選擇目的地。這些選擇方法通常通過以下方式起作用,即選擇多條候選路線;識別車輛可以最小成本駕駛的路線;以及提供所識別的路線作為環保路線。也就是說,該方法向由路線搜索算法識別的多條候選路線應用成本函數;計算預期與實際駕駛期間的各個路線相關的成本;以及然后,選擇具有最小成本的路線。
例如,參考圖1A,每個候選路線都可被分為多個路段L,其可被定義為各個節點,例如交叉路口A和B之間的連線。如果在實際駕駛條件下,沿劃分的路段L駕駛車輛,就可計算車輛的燃料消耗。因此,為了計算沿所劃分的路段L行駛的路線成本,可能需要成本函數,然后將其應用于所有的相關路線段,以計算相應路線的成本函數。
可將對各自候選路線計算的成本函數彼此進行比較,以選擇具有最小成本的路線作為環保路線,其代表最優路線。
如描繪車輛的速度-加速度變化圖的圖1B中所示,所劃分的路段L可被分為:初始加速段(a),其中車輛從停止狀態加速;平均速度行駛段(b),其中車輛以平均速度行駛;以及,減速段(c),其中車輛減速至停止。以每一速度或加速度的表或圖的形式存儲的燃料消耗比應用于各自路段,以計算劃分路段L的成本函數。
例如,如圖1C中所示,假設車輛以70kph(km/h)行駛時,車輛以18mg/s消耗燃料,當車輛以80kph(km/h)行駛時,車輛以20mg/s消耗燃料,當車輛以9kph/sec加速至70kph(km/h)時,車輛以25mg/s消耗燃料,以及當車輛以9kph/sec加速至80kph(km/h)時,車輛以30mg/s消耗燃料。在該情況下,可應用基于預置速度和加速度的燃料消耗比,以計算相應劃分路段L的燃料消耗比,即成本函數。
不幸的是,雖然確定環保路線的上述傳統方法可應用于使用汽油或柴油作為燃料的普通車輛,但是其不能應用于環保友好型車輛,尤其是不能應用燃料消耗比的電動車輛。
發明內容
本發明涉及一種使用荷電態(SOC)消耗比識別環保路線的方法,其可應用于電動車輛,并且其可提供具有用于電動車輛的最小電力消耗的路線。
在另一方面,本發明涉及一種使用SOC消耗比識別環保路線的方法,其使得電動車輛能夠以最少量的電力消耗行駛至所選擇的目的地,因此提高了電動車輛單次充電能夠行駛的里程數。
通過下文說明能夠理解,并且參考本發明的實施例將明白本發明的其他目標和優點。同樣地,本發明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明白,本發明的目標和優點能夠通過權利要求及其組合實現。
根據本發明的例示性實施例,一種使用SOC消耗比確定環保路線的方法可包括:電動車輛環保駕駛邏輯,其配置成應用成本函數,從而在導航系統中選擇環保路線,基于來自具有關于SOC消耗比的里程數信息的SOC比率圖的成本函數,決定最優環保路線,并且,提供經識別的最優環保路線作為電動車輛的行駛路線。
環保駕駛邏輯可能包括:信息確定步驟,當將目的地輸入導航系統時,該步驟從先前已向其提供成本函數的SOC比率圖讀取安裝在車輛中的電池的SOC;路線搜索步驟,其搜索用于抵達所輸入目的地的多個路線候選;SOC消耗比計算步驟,其用成本函數替代(substitute for,代入)由導航系統選擇的多個路線候選,并且計算各自候選路線的SOC消耗比;以及,環保路線確定步驟,其比較在SOC消耗比計算步驟計算的各個候選路線的SOC消耗比,并且選擇具有最小SOC消耗比的路線作為環保路線。
在SOC消耗比計算步驟中,可基于下列假設計算各個路線的SOC消耗比:每個候選路線被分為多個路段;每個所劃分路段都被進一步分為車輛從停止加速至預定速度的初始加速段、經加速的車輛以平均速度行駛的平均速度行駛段以及行駛中的車輛減速的減速段;以及,分別根據先前存儲的電力消耗比,使車輛沿初始加速段和平均速度行駛段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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